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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撞死幾百人,受傷數千人,你覺得這樣該 ..... ??

pigman0416 發表於 2016-1-16 04:02 一年撞死幾百人,受傷數千人,你覺得這樣該 ..... ??8949
首先我沒有汽車(雖然有駕照),交通大多都是靠機車+大眾工具為主

我是覺得還是回歸"對事不對人(車種)吧"
酒駕就是錯、肇逃就是錯,這是絕對的~~

但是汽車就該死嗎?機車酒駕+肇逃就沒錯嗎?汽車.機車...只是工具而已才會犯下這件事吧!(交通工具是沒錯的)

每次有重機違規被拿出來討論時

你就會看到這些人說

重機本身是無辜的,是使用它的人犯的錯

要針對人而不要針對車種

結果你看看

現在標的換成汽車

這些人馬上就開始要檢討車種了

完全忘了自己根本雙重標準一年撞死幾百人,受傷數千人,你覺得這樣該 ..... ??9731
本文章最後由 popolo543 於 2016-1-16 09:56 編輯

我給的簡單邏輯

媽媽煮菜再用菜刀
滾湯用火

這時候小朋友跑來說,我也要像媽媽一樣會煮菜

媽媽大喊!
這裡很危險快離開....
.....................................................
所以到底是菜刀,火爐危險....還是小孩危險????

國道4輪不讓重機行駛國道路權..
大喊危險...
是國道上的汽車危險還是重機危險???

4輪大爺真是倒果為因呀~~~~~~
popolo543 發表於 2016-1-16 09:54 一年撞死幾百人,受傷數千人,你覺得這樣該 ..... ??7312
我給的簡單邏輯

媽媽煮菜再用菜刀
國道4輪不讓重機行駛國道路權..
大喊危險...
是國道上的汽車危險還是重機危險???


是肉包鐵危險還是鐵包肉危險...我也不知道一年撞死幾百人,受傷數千人,你覺得這樣該 ..... ??7804
44#
yoya 2016-1-16 10:50 只看這個作者
xx00715 發表於 2016-1-16 10:22 一年撞死幾百人,受傷數千人,你覺得這樣該 ..... ??1490
是肉包鐵危險還是鐵包肉危險...我也不知道

甚麼你居然不知道...一年撞死幾百人,受傷數千人,你覺得這樣該 ..... ??2775
好喔,跟你說喔,是皮包鐵喔,比較危險喔
本文章最後由 nimala1004 於 2016-1-16 10:58 編輯
xx00715 發表於 2016-1-16 10:22 一年撞死幾百人,受傷數千人,你覺得這樣該 ..... ??8838
是肉包鐵危險還是鐵包肉危險...我也不知道

國道上鐵包肉的汽車出了車禍, 有時會死人 有時會不死人的...
一般道路上鐵包肉的汽車出了車禍, 有時會死人 有時會不死人的...

一般道路上肉包鐵的機車出了車禍, 有時會死人 有時會不死人的...
至於"假設"真的開放大重機騎上國道,出了車禍, 有時會死人 有時會不死人的...

結論就是~~會死的就會死...不會死的就活下來~~  生死由命!!
不然就試開放大重機上國道..看能"死"的有多兇, "死"的有多猛, 真的死的又兇又猛,
到時候再一紙公文說明因大重機上國道必 "死" 無疑故禁止大重機上國道來堵大家的嘴...相信哀哀叫的人一定會變少的!!


nimala1004 發表於 2016-1-16 10:55 一年撞死幾百人,受傷數千人,你覺得這樣該 ..... ??8993
國道上鐵包肉的汽車出了車禍, 有時會死人 有時會不死人的...
一般道路上鐵包肉的汽車出了車禍, 有時會死人 ...
結論就是~~會死的就會死...不會死的就活下來~~  生死由命!!


難怪台灣關於車輛安全的法規始終牛步

因為就是有你這種想法啊一年撞死幾百人,受傷數千人,你覺得這樣該 ..... ??2765

那我看你騎重機不用說穿裝備

大概連安全帽都免了

反正你覺得生死由命嘛一年撞死幾百人,受傷數千人,你覺得這樣該 ..... ??8327
xx00715 發表於 2016-1-16 14:05 一年撞死幾百人,受傷數千人,你覺得這樣該 ..... ??326
難怪台灣關於車輛安全的法規始終牛步

因為就是有你這種想法啊

是這樣的啊...民國八十幾年前並未強制戴安全帽...街上有幾個騎機車的是戴安全帽騎車的...

此一時也彼一時也...要是今天不戴安全帽騎車是不違法的...相信不戴安全帽上路的決不會少...

不但我這種人會這樣做...相信你也會這樣做...所以自欺欺人的話還是少說點好...一年撞死幾百人,受傷數千人,你覺得這樣該 ..... ??9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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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於 2016-1-17 22:46
xx00715 發表於 2016-1-16 10:22 一年撞死幾百人,受傷數千人,你覺得這樣該 ..... ??9618
是肉包鐵危險還是鐵包肉危險...我也不知道

那你千萬不要出門唷~

除非你穿鐵衣....
對的事情,馬上就執行,不要再等待幾個月,可以多挽救一些寶貴的生命。政府行動力要加快。要愛民如子,而不是麻木不仁。
40萬元的汽車和400萬元的汽車停在同一個停車場,每小時收的錢都是一樣的。為什麼兩輪的摩托車要因排氣量來差別收費對待呢?兩輪的機車佔用的空間都是差不多的。
摩托車是城市裡比汽車友善的工具,要改善交通,請提高交通工具的有效實用性,放寬規定,比如150CC以上摩托車可以上快速道路,紅牌能上高速公路,就會有許多騎士願意騎車通勤,在不用載人的時候,現在的情況是政府把大型摩托車定位為奢侈品,不讓它實用,硬讓它停車不便。
連接台北市與新北市的幾座大橋,250以下的機車只能走機車專用道,騎士都知道引道狹窄,每天都有擦撞事故,每個月都有重大傷亡事故,改革之道就是50CC以上的摩托車都改走和汽車一樣的車道,原本的機車專用道留給腳踏車和50CC以下的機動車通行。 呼籲成立政黨,與會害死人的不良交通規定抗爭,比如摩托車禁行內側車道,比如外國之福祉車無法直接進口領牌,政黨成立目的是要創造更安全的交通環境,而不是繼續忍受目前的法規搞族群對立,搞分化。
解決大摩托車族群被不合理的對待,就是起來反抗這些錯誤的規定,這是製造問題,製造對立的規定,.這些荒謬的規定並不是立法委員訂定通過的法律,而只是交通部路政司裡面的幾位公務員制定出來的; 他們不騎摩托車,不知道全世界只有台灣規定大摩托車必須停汽車格,他們不知道摩托車停汽車格很容易被汽車A到而倒車,而倒車的撞擊之損害是遠大於大摩托車停於機車格的外殼之磨損,那只是油漆烤漆的損傷,倒車是破方向燈、斷拉桿、油箱凹損、手把歪掉,這幾個公務員憑什麼制訂這樣荒謬的停車規定來戕害人民的財產權?
為什麼騎摩托車要付出高額的停車費用,不是國情不同,是交通部的路政司的公務員和其他國家不同,沒眼界、沒智慧。 人民應有的權利從來都不是天上掉下來的,都是先賢先烈先進犧牲奮鬥爭取來的,在此請有志之士一起成立交通安全人民幸福黨,爭取交通法規能立即與日本同步,大幅鬆綁廢除不當的管制,讓更安全的三輪車(現在的法規,技術性障礙讓它們無法普及,葉前部長匡時下台後,交通安全的改革與開放就停滯了)、福祉車、先進汽機車產品都能即刻造福台灣人民,ARTC應被檢討,人民才能行的安全。
很多婦女,老弱需要3輪4輪摩托車,小汽車(日本的K car,不超過660cc的排氣量 )日本人只需要花二十多萬台幣就能有1輛安全的四輪全新汽車,面積只有日本十分之一的台灣卻是滿街大排氣量汽車。
說到1個汽車格可以停多台大摩托車,但是每台摩托車都要付出與汽車一樣的停車費,這公平嗎?合理嗎?一台摩托車只佔了五分之一的汽車停車面積,卻要付一樣的費用,同時有同行的5台摩托車停1格停車位,等於付了5倍於汽車的停車費,正確的規定應該是佔多少面積,付多少錢,不分排氣量,只要停得下就能停機車停車格。 等待是不會等來騎士的春天的,交通安全需要劃時代的革命。 台灣市面上的小汽車之車長,從3.6米到5.2米都有,車長差距足足有1.6米,但是它們都可以停在汽車停車格,而全台灣的汽車停車格並無統一大小。
為什麼特別針對摩托車要規定黃紅牌摩托車只能停汽車格,這是荒謬至極的規定,怠惰的路政司、盲目的某些縣市停車管理機關因循不思解決問題。
汽車在台北有多難停車是眾所周知的,居然還要摩托車去搶這稀少的汽車停車位,這規定不是法律,是百分百的技術性障礙,就是故意不讓摩托車普及。
人民不管收入是2萬2還是12萬2,都有權力選擇摩托車做為其通勤的工具,不是只有有錢人才能玩大摩托車。錯誤的政策造成了族群的對立,人民有權抗議、有權反對。
新政府即將上台,讓我們拭目以待,監督其改革,若其依然蕭規曹隨,請一起組織政黨。目的是為了更便利的生活,更安全的交通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