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碼
 註冊

懇請台中 RCK180 車友借車拍照<已解決>

来源: 其他 k88246799 2015-12-28 19:02 只看這個作者 |閱讀模式
2 3426
本文章最後由 k88246799 於 2015-12-28 20:30 編輯

事情是這樣的
小弟之前發生事故
導致RCK180整台撞爛
車台歪斜、後避震彎曲、傳動蓋破裂、排骨斷裂、三角台歪斜、車殼多處擦傷破裂
大概就剩下會漏油的引擎沒有換
其他都要修

所以小弟要直接買一台
不修了

但是對方保險要求修好車的照片
不然不理賠
想請在各位大大能出借愛車讓小弟掛牌拍照嗎?
小弟人在台中大里
RacingKing 180 酒紅色
有意願幫忙的大大請留個言我會與你聯絡
先謝謝大家幫忙了


由於涉及刑法!
請大家忽略此篇!
謝謝!
收藏
收藏0

網友回覆2

跳到指定樓層
本文章最後由 a770911000 於 2015-12-28 19:19 編輯

不要以為保險公司是白癡,被抓到就是偽造文書跟詐欺

刑法 第210條 規定「偽造、變造私文書,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 第211條「偽造、變造公文書,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第339條:(普通詐欺罪)

意圖為自已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
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
以前項方法取得財產上不法之利益或使第三人得之者,亦同。
對方出保險那你就叫你的保險公司去跟對方談阿,如果你不修就是看你那台車的殘值拉
3#
k88246799 2015-12-28 20:30 只看這個作者
a770911000 發表於 2015-12-28 19:16 懇請台中 RCK180 車友借車拍照&lt;已解決&gt;3993
不要以為保險公司是白癡,被抓到就是偽造文書跟詐欺

刑法 第210條 規定「偽造、變造私文書,足以生損害於 ...

感謝大大提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