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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機不能上高速公路,是因為民調,而不是公務怠惰阿~~~

21#
super01 2015-12-13 19:30 只看這個作者
solomon 發表於 2015-12-13 14:46 重機不能上高速公路,是因為民調,而不是公務怠惰阿~~~7251
有沒有大型重機騎士

其實也不想上國道的八卦?

不想上的人就自己別上就好 但別欄著想上的人阿
話又說回來了 立法院都三讀通過的東西 依法行政做就對了
剩下講再多都是廢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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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於 2015-12-13 2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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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eff815212000 發表於 2015-12-13 10:21 重機不能上高速公路,是因為民調,而不是公務怠惰阿~~~7764
那要立法院幹嘛
辦個民調院阿

哈,立法院不就是這樣?就算辦過公聽會,法案正常程序過,還是會被說黑箱啊,反正人就是有兩套標準嘛,正常的啦。
讓小英當上2016總統後再向他請命吧~!我相信綠營全面執政就一定能聽到重機騎士們的心聲,全面開放國道通行~!但是不能保證是4年內,很多計畫都要8~10年才能完成~!
小英總統有說過很多計畫都要8~10年才能完成~!所以,不只要2016讓他當總統,2020還要讓他連任才可以,實現大台灣的夢想~!

重機不能上高速公路,是因為民調,而不是公務怠惰阿~~~72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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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想想啦,這還要問行政院長與交通部長嗎?誰當總統!部長級一定都是自己人嘛!這還要想嗎?以前的阿扁到現在的馬英九,不都一樣~!  發表於 2015-12-14 0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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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應該要先問一下行政院長跟交通部長是誰 再討論不遲  發表於 2015-12-13 2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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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於 2015-12-13 2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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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於 2015-12-13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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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於 2015-12-13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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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JJch 2015-12-13 20:17 發文來自手機 只看這個作者
真的 民調是官方說法而已 真正原因是政府還不想開放而已
這幾年有多少施政方針是真的有根據民意民情設計?
公物人員都是聽那個頭的話而已 所以根本是頭說了算
如果不原因開放 就會有各種說法去阻擋
反正沒意外現在那些官員都快下台了 如果下任總統沒做好 你們千萬不要再把票投給他了

媽媽說海邊危險,小朋友不能去玩水,
所以我來勸大家不能下水,因為下水會淹死
重點是我不會游泳,所以你們大家都不能下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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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多年來,這個島被治理成這樣子,真是感嘆!  發表於 2015-12-14 03:47
台北市交通局長的FU阿~騎車出過事然後就說機車好危險  發表於 2015-12-13 2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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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行機車道廢除與否,怎麼不也來作民調,卻愈畫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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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線道真的不該禁行機車 , 看看三重新裝省道的亂象 .  發表於 2015-12-14 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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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年的錯誤政策,已經把四五十歲以上的鄉民村民洗腦,機車就是要靠邊騎、待轉。這時辦民調反對比例會很高  發表於 2015-12-14 03:49
公投  發表於 2015-12-13 23:33
27#
zero3268 2015-12-13 22:27 只看這個作者
舉辦個公投吧~投票是否贊成大型重型機車行駛國道
這樣海水退了就知道誰沒穿褲子了重機不能上高速公路,是因為民調,而不是公務怠惰阿~~~43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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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於 2015-12-14 06:54
記得順便民調自小客車還有125能不能喔 別針對重機,建議收回自小客車路權  發表於 2015-12-13 23:29
28#
av98us 2015-12-13 23:04 只看這個作者
憑什麼只有550cc以上才能上國道,我125也有繳燃料稅,我也要上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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氣冷白牌車時速100 , 天天騎幾小時 , 氣門容易掛掉 ... 快速道路時速70 , 騎幾小時都OK .  發表於 2015-12-14 06:57
29#
Gackt 2015-12-13 23:23 只看這個作者
奇怪勒~民調怎麼都沒問到我,莫非是假民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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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於 2015-12-14 06:58
首先我不是法律系的(我是休運的),但我知道我國是以法治國的國家(現在聽起來有點諷刺)

最高階的是憲法,再來是法律,最後是命令(這高職的課程都有教)

既然已經三讀通過了,行政部門就因該"以法行政",這才符合民主社會的三權分治原則

如果不依法行政的話,基本上就是公務員的瀆職
(瀆職:公職人員濫用職權、疏忽職守(嚴重不負責任,不履行或者不認真履行職責)[1]、徇私、收受賄賂或其他不正當利益,令公共財產國家人民利益受損失等。)

現在又再扯民意等鬼東西,行政部門的命令及地方自治法,位階好像沒有比三讀通過的法律高吧?(期望法律系為我們解釋)

如果在美國人民會未依法行政而控告政府,那台灣民眾也許對法律已經失望了(大便精煉都可以了),而無所作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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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公務員瀆職 , 可以檢舉 , 錄影蒐證後更有力 . (但通常拿出錄影機後 , 公務員突然就變守法了)  發表於 2015-12-14 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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跑過幾次派出所.法院和政府機關 , 就會知道法律條文只是拿來考試用的 . (還在測試摸索真正的行政司法機關內規)  發表於 2015-12-14 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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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突破盲腸了  發表於 2015-12-14 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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