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忍者250跟300的抉擇

xboy200 發表於 2015-12-2 23:28 忍者250跟300的抉擇9186
17萬~28萬,搜尋露天超重型機車有76個頁面!除非對忍3有愛,否則這個價格帶的二手車有其他更多好貨可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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忍者250跟300的抉擇923如果是我我會買CBR150車子好顧又好騎,又有國產車沒有的質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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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於 2015-12-21 21:32
32#
rich7202 2015-12-13 15:41 只看這個作者
簡單說
滑離就像騎一般的腳踏車的後輪棘輪,當你行進間不踩踏時,車依貫性行進不會因此產生煞車作用
(後輪還能聽到急速的達達達聲)當你踩踏時還是能帶動後輪驅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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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於 2015-12-21 21:32
33#
kyos0108 2015-12-13 18:04 只看這個作者
看你嚕 !
黃牌可上快速道路
白牌可路邊停車

保養費我就不懂了

在台北月租停車都爆貴 .....
2000起跳 ....

我是覺得買檔車還是放假去熱血去RV用途比較好啦 . 個人淺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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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於 2015-12-21 21:32
joey417 發表於 2015-12-2 10:47 忍者250跟300的抉擇3479
感謝各位大大回覆,看來就直上忍3了
因為我就住在學校旁的宿舍,通勤至學校不到一公里
只是週末會從桃園騎 ...

怎麼覺得你說的停車場,是林家花園旁邊 ?
250 vs. 300 如果打算長久持有我會選擇250, 五年一驗也就算了, 半年一驗真的讓人很不爽,
36#
mega0213 2015-12-22 14:17 只看這個作者
拜託你選 R3
因為我不想多一個人跟我騎一樣

忍者250跟300的抉擇24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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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3太多人騎啦 !  發表於 2015-12-22 18:29
既然錢不是問題
就以路權作決定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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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於 2015-12-22 18:29
對的事情,馬上就執行,不要再等待幾個月,可以多挽救一些寶貴的生命。政府行動力要加快。要愛民如子,而不是麻木不仁。
40萬元的汽車和400萬元的汽車停在同一個停車場,每小時收的錢都是一樣的。為什麼兩輪的摩托車要因排氣量來差別收費對待呢?兩輪的機車佔用的空間都是差不多的。
摩托車是城市裡比汽車友善的工具,要改善交通,請提高交通工具的有效實用性,放寬規定,比如150CC以上摩托車可以上快速道路,紅牌能上高速公路,就會有許多騎士願意騎車通勤,在不用載人的時候.現在的情況是政府把大型摩托車定位為奢侈品,不讓它實用,硬讓它停車不便。
連接台北市與新北市的幾座大橋,250以下的機車只能走機車專用道,騎士都知道引道狹窄,每天都有擦撞事故,每個月都有重大傷亡事故,改革之道就是50CC以上的摩托車都改走和汽車一樣的車道,原本的機車專用道留給腳踏車和50CC以下的機動車通行。 呼籲成立政黨,與會害死人的不良交通規定抗爭,比如摩托車禁行內側車道,比如外國之福祉車無法直接進口領牌,政黨成立目的是要創造更安全的交通環境,而不是繼續忍受目前的法規搞族群對立,搞分化。
解決大摩托車族群被不合理的對待,就是起來反抗這些錯誤的規定,這是製造問題,製造對立的規定,.這些荒謬的規定並不是立法委員訂定通過的法律,而只是交通部路政司裡面的幾位公務員制定出來的; 他們不騎摩托車,不知道全世界只有台灣規定大摩托車必須停汽車格,他們不知道摩托車停汽車格很容易被汽車A到而倒車,而倒車的撞擊之損害是遠大於大摩托車停於機車格的外殼之磨損,那只是油漆烤漆的損傷,倒車是破方向燈、斷拉桿、油箱凹損、手把歪掉,這幾個公務員憑什麼制訂這樣荒謬的停車規定來戕害人民的財產權?
為什麼騎摩托車要付出高額的停車費用,不是國情不同,是交通部的路政司的公務員和其他國家不同,沒眼界、沒智慧。 人民應有的權利從來都不是天上掉下來的,都是先賢先烈先進犧牲奮鬥爭取來的,在此請有志之士一起成立交通安全人民幸福黨,爭取交通法規能立即與日本同步,大幅鬆綁廢除不當的管制,讓更安全的三輪車(現在的法規,技術性障礙讓它們無法普及,葉前部長匡時下台後,交通安全的改革與開放就停滯了)、福祉車、先進汽機車產品都能即刻造福台灣人民,ARTC應被檢討,人民才能行的安全。
很多婦女,老弱需要3輪4輪摩托車,小汽車(日本的K car,不超過660cc的排氣量 )日本人只需要花二十多萬台幣就能有1輛安全的四輪全新汽車,面積只有日本十分之一的台灣卻是處處限制摩托車,對汽車放任,不鼓勵廠家生產小汽車。
說到1個汽車格可以停多台大摩托車,但是每台摩托車都要付出與汽車一樣的停車費,這公平嗎?合理嗎?一台摩托車只佔了五分之一的汽車停車面積,卻要付一樣的費用,同時有同行的5台摩托車停1格停車位,等於付了5倍於汽車的停車費,正確的規定應該是佔多少面積,付多少錢,不分排氣量,只要停得下就能停機車停車格。 等待是不會等來騎士的春天的,交通安全需要劃時代的革命。 台灣市面上的小汽車之車長,從3.6米到5.2米都有,車長差距足足有1.6米,但是它們都可以停在汽車停車格,而全台灣的汽車停車格並無統一大小。
為什麼特別針對摩托車要規定黃紅牌摩托車只能停汽車格,這是荒謬至極的規定,怠惰的路政司、盲目的某些縣市停車管理機關因循不思解決問題。
汽車在台北有多難停車是眾所周知的,居然還要摩托車去搶這稀少的汽車停車位,這規定不是法律,是百分百的技術性障礙,就是故意不讓250cc以上的摩托車普及。
人民不管收入是2萬2還是12萬2,都有權力選擇摩托車做為其通勤的工具,不是只有有錢人才能玩大摩托車。錯誤的政策造成了族群的對立,人民有權抗議、有權反對。
新政府即將上台,讓我們拭目以待,監督其改革,若其依然蕭規曹隨,請一起組織政黨。目的是為了更便利的生活,更安全的交通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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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於 2016-2-1 15:50
39#
Chiket 2016-1-21 12:25 發文來自手機 只看這個作者
我自已是買忍250二手的。

一來白牌鑽來鑽去不會有罪惡感,二來新竹也只有一條東西向會稍為有用到。所以通勤考量下就挑個白牌忍。
40#
OM748 2020-1-19 18:36 發文來自手機 只看這個作者
台灣交通環境對重機極度不友善,白牌就好,要路權直接開車吧,我自己紅牌都越來越少騎了,做跟汽車一樣的事被嘴,做跟機車一樣的事也被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