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基金之用途如下: 一、關於主管機關執行空氣污染防制工作事項。 二、關於空氣污染源查緝及執行成效之稽核事項。 三、關於補助及獎勵各項污染源辦理空氣污染改善工作事項。 四、關於委託或補助檢驗測定機構辦理汽車排放空氣污染物檢驗事項 。 五、關於委託或補助專業機構辦理固定污染源之檢測、輔導及評鑑事 項。 六、關於空氣污染防制技術之研發及策略之研訂事項。 七、關於涉及空氣污染之國際環保工作事項。 八、關於空氣品質監測及執行成效之稽核事項。 九、關於徵收空氣污染防制費之相關費用事項。 十、執行空氣污染防制相關工作所需人力之聘僱事項。 十一、關於空氣污染之健康風險評估事項。 十二、關於潔淨能源使用推廣及研發之獎勵事項。 十三、關於辦理各項空氣污染改善之貸款信用保證事項。 十四、其他有關空氣污染防制工作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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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dpasser 發表於 2015-10-26 17:11 恩 那收益更大的汽車族群呢?一台政府幫你付多少檢測費?要不要自行負擔? 雖說沒幾塊錢 但也真的沒幾塊 檯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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