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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車左轉直接衝出來,還好急煞 沒撞上去

来源: zxzyman 2015-9-14 22:34 只看這個作者 |閱讀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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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章最後由 zxzyman 於 2015-9-14 22:43 編輯

https://www.youtube.com/watch?fe ... e&v=cwmibfThwh4


今天傍晚上課 遇到一位 機車騎士

左轉直接衝出來    絲毫沒有停下來觀察來車的意思.....


我看到他在我眼前的當下  (腦海裡浮現撞上去的  預演畫面)


→然後下意識本能反應   右手點了一下前煞   逆操舵 向右擺動     


脫離險境   心有餘悸   可恨此人    不守規矩    差點往送性命




請問...  這樣不禮讓直行車   就算沒肇事   也可以檢舉對方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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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害死人的三寶真的很多...  發表於 2015-9-16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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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衛駕駛觀念...先假想有突發狀況..該如何閃避或減速在先...前提是防禦動作也要兼顧到自己跟其他用路人安全...預防意外發生...養成習慣...   發表於 2015-9-15 18:05
不可能調監視器別想了~~~你這種 台灣每天發生上千件吧  發表於 2015-9-14 2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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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友回覆23

跳到指定樓層
檢舉也要你要拍照車牌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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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可行,調監視器之類的....  發表於 2015-9-14 22:57
3#
super01 2015-9-14 23:06 只看這個作者
小巷道 自己罩子本來就要放亮點
過路口減速慢行 看清楚再過 這應該是都會區生存本能了吧

這種程度我每天在路上起碼都會遇到十幾起
這樣就要檢舉 我看你整天搞這個就搞不完了
說真的,在台灣騎車這種狀況每天都會發生
從影片中看的出來您在前一個路口時,他就有準備出來GANK您的跡象了
騎車請盡量保有防禦駕駛的觀念,避免被阿寶們襲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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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能自求多福了....  發表於 2015-9-15 08:02
5#
zxzyman 2015-9-14 23:29 只看這個作者
super01 發表於 2015-9-14 23:06 機車左轉直接衝出來,還好急煞 沒撞上去6172
小巷道 自己罩子本來就要放亮點
過路口減速慢行 看清楚再過 這應該是都會區生存本能了吧

也不無道理

每個路口我應當注意


我騎了這路段2年
第一次遇到這種人...

小命差點不保
撞上去也不是他全錯喔~那個路口沒有號誌,所以頂多你7他3。

現在騎車過路口還是慢點比較好,不然撞上去很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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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於 2015-9-14 23:32
7#
zxzyman 2015-9-14 23:38 只看這個作者
schoolboywen 發表於 2015-9-14 23:21 機車左轉直接衝出來,還好急煞 沒撞上去1547
說真的,在台灣騎車這種狀況每天都會發生
從影片中看的出來您在前一個路口時,他就有準備出來GANK您的跡象 ...

我確實有注意到他

不過他消失在汽車後面  "我以為他會停"  或 "我以為他部會騎出來"

這種想法害了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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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用防衛駕駛的概念去想 "他有可能衝出來"  發表於 2015-9-15 10:42
在台灣這塊[自己有綠燈路權,還要擔心別人闖紅燈撞你]駕駛道德的土地上,自己多注意比較實際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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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回到該死的那句話.....應注意而未注意......什麼鬼...  發表於 2015-9-15 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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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回到該死的那句話.....應注意而未注意......什麼鬼...  發表於 2015-9-15 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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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於 2015-9-14 23:44
9#
manhms 2015-9-15 00:37 只看這個作者
喇叭可以試看看!!
https://www.youtube.com/watch?fe ... e&v=cwmibfThwh4
今天傍晚上課 遇到一位 機車騎士
左轉直接衝出來    絲毫沒有停下來觀察來車的意思.....
我看到他在我眼前的當下  (腦海裡浮現撞上去的  預演畫面)
→然後下意識本能反應   右手點了一下前煞   逆操舵 向右擺動     
脫離險境   心有餘悸   可恨此人    不守規矩    差點往送性命
請問...  這樣不禮讓直行車   就算沒肇事   也可以檢舉對方嗎.....?

可以,但是不諱言,通常本案有因為檢舉資料欠缺具體明確的牌照號碼,導致無法查證,所以不予舉發的機率.
道路交通管理不處罰條例第 48 條:                
汽車駕駛人轉彎或變換車道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六百元以上
一千八百元以下罰鍰:
一、在轉彎或變換車道前,未使用方向燈或不注意來、往行人,或轉彎前
    未減速慢行。
二、不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
三、行經交岔路口未達中心處,佔用來車道搶先左轉彎。
四、在多車道右轉彎,不先駛入外側車道,或多車道左轉彎,不先駛入內
    側車道。
五、道路設有劃分島,劃分快、慢車道,在慢車道上左轉彎或在快車道右
    轉彎。但另設有標誌、標線或號誌管制者,應依其指示行駛。
六、轉彎車不讓直行車先行。
七、設有左、右轉彎專用車道之交岔路口,直行車佔用最內側或最外側或
    專用車道。
汽車駕駛人轉彎時,除禁止行人穿越路段外,不暫停讓行人優先通行者,
處新臺幣一千二百元以上三千六百元以下罰鍰。


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第 23 條:               
民眾檢舉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公路主管或警察機
關應不予舉發:
一、違反本條例之行為,自行為成立之日起;行為有連續或繼續之狀態,
    自行為終了之日起,已逾七日之檢舉。
二、同一違規行為再重複檢舉。
三、匿名檢舉或不能確認檢舉人身分。但檢舉事實具體明確者,不在此限
    。
四、檢舉資料欠缺具體明確,致無法查證。




法規來源:天國法規資料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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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於 2015-9-15 03:57


臺中市道路交通事故扶助協會理事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