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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點錢裝行車紀錄器吧~今天我遇到了

来源: kgjohnlee 2015-8-12 23:33 只看這個作者 |閱讀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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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章最後由 kgjohnlee 於 2015-8-12 23:40 編輯

雖然標題這樣下

但很幸運沒有遇到人找碴

研究院路、市民大道八段(富康街)

紅燈起步時內側有台紅色賓士(AK-8758)未打方向燈直接切到外車道

我鳴喇叭警示,對方卻仍未表明要走的正確方向,我從左側繞過

沒想到下一個路口對方卻有意攔車講清楚?


Part 1 從1:00開始 https://youtu.be/WTCQqA5kUrQ


Part 2 https://youtu.be/aBN69LzNk5A


不敢說我騎乘習慣有多好,有請各位大大鞭小力點Q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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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標題這樣下
但很幸運沒有遇到人找碴
研究院路、市民大道八段(富康街)
紅燈起步時內側有台紅色賓士(AK-8758)個人資料保護未打方向燈直接切到外車道
我鳴喇叭警示,對方卻仍未表明要走的正確方向,我從左側繞過
沒想到下一個路口對方卻有意攔車講清楚?
Part 1 從1:00開始 https://youtu.be/WTCQqA5kUrQ
Part 2 https://youtu.be/aBN69LzNk5A
不敢說我騎乘習慣有多好,有請各位大大鞭小力點QQ

大概是對於樓主按鳴喇叭的方式有意見,想要詢問是否在康樂隊服務而已.

道路交通危險規則第 92 條:
汽車除有左列情事之一者外,不得按鳴喇叭:
一、行近急彎,上坡道頂端視距不良者。
二、在郊外道路同一車道上行車欲超越前行車時。
三、遇有緊急或危險情況時。

前項按鳴喇叭,應以單響為原則,並不得連續按鳴三次,每次時間不得超
過半秒鐘。


但是對方未依照規定右轉彎的行為,其實也不遑多讓,
而且在車道當中暫停與系爭駕駛人理論的行為,同樣不可取.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 102 條:                
汽車行駛至交岔路口,其行進、轉彎,應依下列規定:
一、應遵守燈光號誌或交通指揮人員之指揮,遇有交通指揮人員指揮與燈
    光號誌並用時,以交通指揮人員之指揮為準。
二、行至無號誌或號誌故障而無交通指揮人員指揮之交岔路口,支線道車
    應暫停讓幹線道車先行。未設標誌、標線或號誌劃分幹、支線道者,
    少線道車應暫停讓多線道先行;車道數相同時,轉彎車應暫停讓直行
    車先行;同為直行車或轉彎車者,左方車應暫停讓右方車先行。但在
    交通壅塞時,應於停止線前暫停與他方雙向車輛互為禮讓,交互輪流
    行駛。
三、由同向二車道進入一車道,應讓直行車道之車輛先行,無直行車道者
    ,外車道之車輛應讓內車道之車輛先行。但在交通壅塞時,內、外側
    車道車輛應互為禮讓,逐車交互輪流行駛,並保持安全距離及間隔。
四、右轉彎時,應距交岔路口三十公尺前顯示方向燈或手勢,換入外側車
    道、右轉車道或慢道車,駛至路口後再行右轉。
但由慢車道右轉彎時
    應於距交岔路口三十至六十公尺處,換入慢車道。
五、左轉彎時,應距交岔路口三十公尺前顯示方向燈或手勢,換入內側車
    道或左轉車道,行至交岔路口中心處左轉,並不得占用來車道搶先左
    轉。
六、設有劃分島劃分快慢車道之道路,在慢車道上行駛之車輛不得左轉,
    在快車道行駛之車輛不得右轉彎。但另設有標誌、標線或號誌管制者
    ,應依其指示行駛。
七、轉彎車應讓直行車先行。
八、對向行駛之左右轉車輛已轉彎須進入同一車道時,右轉彎車輛應讓左
    轉彎車輛先行,如進入二以上之車道者,右轉彎車輛應進入外側車道
    ,左轉彎車輛應進入內側車道。
九、行至無號誌之圓環路口時,應讓已進入圓環車道之車輛先行。
十、行經多車道之圓環,應讓內側車道之車輛先行。
十一、交岔路口因特殊需要另設有標誌、標線者,並應依其指示行車。
十二、行至有號誌之交岔路口,遇紅燈應依車道連貫暫停,不得逕行插入
      車道間,致交通擁塞,妨礙其他車輛通行。
十三、行至有號誌之交岔路口,遇有前行或轉彎之車道交通擁塞時,應在
      路口停止線前暫停,不得逕行駛入交岔路口內,致號誌轉換後,仍
      未能通過妨礙其他車輛通行。
前項第二款之車道數,以進入交岔路口之車道計算,含快車道、慢車道、
左、右轉車道、車種專用車道、機車優先道及調撥車道。
同向有二以上之車道者,左側車道為內側車道,右側車道為外側車道。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 94 條:                
汽車在同一車道行駛時,除擬超越前車外,後車與前車之間應保持隨時可
以煞停之距離,不得任意以迫近或其他方式,迫使前車讓道。
汽車除遇突發狀況必須減速外,不得任意驟然減速、煞車或於車道中暫停
前車如須減速暫停,駕駛人應預先顯示燈光或手勢告知後車,後車駕駛
人應隨時注意前車之行動。
汽車行駛時,駕駛人應注意車前狀況及兩車並行之間隔,並隨時採取必要
之安全措施,不得在道路上蛇行,或以其他危險方式駕車。

法規來源:
花點錢裝行車紀錄器吧~今天我遇到了6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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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於 2015-8-13 18:24
神風小黑貓 發表於 2015-8-13 06:09 花點錢裝行車紀錄器吧~今天我遇到了1003
大概是對於樓主按鳴喇叭的方式有意見,想要詢問是否在康樂隊服務而已.

道路交通危險規則第 92 條:

推樓上這句
"大概是對於樓主按鳴喇叭的方式有意見,想要詢問是否在康樂隊服務而已"

下次按喇叭按一下提醒就好
能閃過繞過就閃
你這樣長按遇到壞人就很有事!!
1.老賓有錯;但燈號也還沒紅轉綠阿!? 喇叭聲就奏下去了...
2.樓主的喇叭是Bosch 蝸牛吧? 聽得出來你很自豪它的聲音表現.
3.最後,W124油門那麼重,駕駛都給你追上來了,可見他很火...

結論;樓主在台中的話,很容易 [慶記麻辣] 吃到飽....花點錢裝行車紀錄器吧~今天我遇到了3755
樓主  我想你應該還沒吃過羹
6#
明軒 2015-8-13 09:34 只看這個作者
我的G4 也有裝(前後都有)!建議樓主不要以為裝了記錄器就有理......除非你想跟他一決高下!
還是低調點!沒撞到....用檢舉的吧!
7#
solomon 2015-8-13 11:55 只看這個作者
雖然強暴犯有錯

但一定是你穿的太暴露

他摸妳奶的時候

妳應該說一聲不要 然後趕快跑開

而不是在現場一直罵他

色狼 變態

今天算你好運沒吃到羹

改天在暗巷 讓妳洗髮精吃到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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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於 2015-8-13 1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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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剛吃飽別讓我又要再吃一餐~  發表於 2015-8-13 1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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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於 2015-8-13 14:50
讚: 3
蠻有意思的類比文  發表於 2015-8-13 13:18
8#
廷咩 2015-8-13 15:21 只看這個作者
當天線寶寶也好心點
沒事不要一直亂亂看
網友影片會看得很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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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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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於 2015-8-13 17:21
9#
87qyyy 2015-8-13 15:26 只看這個作者
喇叭按個一聲就好了 你沒事按那麼多下還拉長音 又剛好碰到瘋子不被攔車才奇怪花點錢裝行車紀錄器吧~今天我遇到了7874

台灣開雙B的人都不愛打方向燈 也不是什麼新鮮事了
直接閃過他或是等幾秒讓他表演完都是比較安全的作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