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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議題討論】騎士自撞垃圾車亡 駕駛被移送法辦

来源: gavinwu0822 2015-7-9 09:46 只看這個作者 |閱讀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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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章最後由 gavinwu0822 於 2015-7-9 10:27 編輯

先附上新聞連結(東森新聞):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50708/532355.htm?from=fb_et_news

懶得點進去看的人
只要看這句話就好了
重點:
垃圾車收垃圾時停在機車道,一名騎在機車道駕駛應來不及反應撞上。垃圾車被裁定違規,駕駛依照業務過失送辦。

看到這新聞不免心裡一沉。

民眾主要有兩派看法:

1. 垃圾車公務執行中,應要豁免。不然垃圾車收垃圾時是要停哪?停快車道?
2. 本來就不應該佔用機車專用道。都是專用道了,等於是垃圾車侵害機車族的路權。

但我認為,
最大的重點還是在於,這件事件完全突顯出政府道路規劃的失敗!
汽機車分流就安全?把機車趕到最外側,被路邊停車、公車、計程車夾擊,現在還要多小心一個垃圾車夾擊,這樣就安全了?

迫於無奈,垃圾車駕駛不得已違規。
迫於無奈,機車駕駛不敢騎上快車道怕違規、怕被逼車、怕被開禁行機車罰單,因此安份地騎在機車道。

垃圾車駕駛沒錯,機車駕駛也沒錯。

最大的錯依然在

政府的道路規劃有問題,應以車速分流而非車種分流!


各位覺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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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送法辦是程序,不一定會判刑可能判無罪的。如果不移送換警察被說吃案  發表於 2015-7-10 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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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這裡是鬼島 ...支持車速分流但是機車的路權被政府OOXX  發表於 2015-7-10 0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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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的不是達官顯貴之前大概什麼也改變不了  發表於 2015-7-9 2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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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能支持阿基師選總統了,不然無解  發表於 2015-7-9 23:46
讚: 5
  發表於 2015-7-9 2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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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章最後由 余定謀 於 2015-7-9 10:05 編輯

政府說:騎摩托車要靠邊騎才安全,但是碰到障礙物記得自己切出來喔

結果就一堆騎車切出來不看後照鏡出車禍的-.-

要馬就是這種不看路跑去撞垃圾車的

奇怪,開車不看路好像問題還沒有那麼多-.-

但是垃圾車駕駛真得很衰小................
是在什麼狀況下撞到垃圾車?
垃圾車停在在一個彎道剛出去的位置,所以看不見?
還是大清早、大半夜,騎士比較疲憊或者沒有清醒,沒能完成避讓?

台灣的垃圾車也是很大一輛吧,停車位置不是很奇怪的話,應該看得到啊
余定謀 發表於 2015-7-9 10:04 【新聞議題討論】騎士自撞垃圾車亡 駕駛被移送法辦7553
政府說:騎摩托車要靠邊騎才安全,但是碰到障礙物記得自己切出來喔

結果就一堆騎車切出來不看後照鏡出車禍的 ...

是啊 垃圾車駕駛真的很衰小....
唉唉唉唉唉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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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記者的敘述不完整阿,移送只是送審判的必定程序,判無罪或許是有可能的,但通常不會報導後續.........。  發表於 2015-7-10 01:33
不覺得規劃失敗
騎了那麼久的車..就是沒撞過垃圾車這玩意
垃圾車收垃圾時響那麼大聲..沒聽到也奇怪...
而且垃圾車也會到兩線道的地方行駛..兩線道又沒分快車道...要會撞那邊也會撞
我家人上次開車沒專心,也差點再快速道路上去撞掃街車...
所以...專心問題....抗議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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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也不是比數量,數量少就當沒事,檢討的也不是機車路權..因為連汽車也有靠外側行駛的需求(停車/轉彎),應該是檢討工程車  發表於 2015-7-9 12:16
但是這邊我就敢肯定了,每天路上在維修的區塊數量和垃圾車+公車+路邊停車 幾乎不成對比XD 內側開車安心的哩~  發表於 2015-7-9 10:49
應該討論的是各種工程車施工時的安全..內側車道也會有中央分隔島維護那些的  發表於 2015-7-9 10:37
但是目前規劃來說大家都知道騎車是個白癡誰會智障到去撞垃圾車,很臭呢 BUT 一切合乎規定-.-....垃圾車真的栽了...  發表於 2015-7-9 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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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在於說:要搞車種分流,就去快車道停 駕駛素質良莠不齊,這樣的安排碰到個白癡就真的會出事 要是沒有車種分流騎士好歹還要多一條違規行駛路肩   發表於 2015-7-9 10:24
a3316608 發表於 2015-7-9 10:13 【新聞議題討論】騎士自撞垃圾車亡 駕駛被移送法辦2303
是在什麼狀況下撞到垃圾車?
垃圾車停在在一個彎道剛出去的位置,所以看不見?
還是大清早、大半夜,騎士比 ...

這就是新聞可怕的地方
1. 新聞完全沒有提及到垃圾車的停放點
2. 時間發生在晚間7點多
其中完全沒提到機車速度、是否有酒駕等等,但依照常理,晚間七點多尚屬下班車流量還算大,因此機車速度應該也快不到哪裏去。另外,如果機車駕駛有酒駕也一定會寫進新聞裡。
所以,就姑且推論他速度不快,也沒酒駕。但有可能是因為上班很累到恍神撞上,但也無法對證,所以不用做過多的猜測。

看完後只覺得新聞一直替垃圾車喊冤。
垃圾車駕駛很冤枉沒錯,難道機車駕駛就不冤嗎?
兩個都冤枉,也都沒錯,那就應該是政府的問題了
這就是政策錯誤,規劃失敗的犧牲者,垃圾車駕駛跟機車騎士兩邊都是 .

外側本來就不是給行車的空間

gavinwu0822 發表於 2015-7-9 10:26 【新聞議題討論】騎士自撞垃圾車亡 駕駛被移送法辦4952
這就是新聞可怕的地方
1. 新聞完全沒有提及到垃圾車的停放點
2. 時間發生在晚間7點多


機車冤枉??

他這叫冤枉.........那些槍擊要犯身上肯定沒槍.....

我看到的新聞畫面中一名被採訪的人還說垃圾車有大聲的音樂.........還閃燈....??

要怪道路規劃...??這點見仁見智....但說路面規劃不好而害騎士......?? 你在路上看機車哪個這麼乖會乖乖牌在垃圾車後面排隊的..........當然是從旁邊繞過去...又不是自閉症的人有強迫傾向...一定要走機車專用道才行....

難不成要規劃一條垃圾車專用道才可以嗎??
就算不限制機車專用道了...這台機車在這條線上就不會撞到垃圾車了嗎?? 還是照撞

因為原因根本不在機車騎在哪裡,重點是他怎麼沒發現前面的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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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車門K到是TMD汽車的問題........開門不注意一下後面,怎麼閃?突然開門閃的掉的騎士那叫厲害..... 但在這新聞中...車道的使用權是決定撞車的因素嗎?  發表於 2015-7-9 1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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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開車不用繞耶,因為打從一開始就不在那 0.0~ 像我也覺得被車門k到的都是白吃不會閃嗎? 那也是因為我打從一開始就不在那被k道不可能的說0.0~   發表於 2015-7-9 18:33
9#
Fiston 2015-7-9 11:01 只看這個作者
騎車不長眼
誰在他前面誰倒楣
本文章最後由 miyagi_yen 於 2015-7-10 09:56 編輯

騎士的死因?
若是因為頭部撞擊那他戴什麼安全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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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7/10
嘉義縣鹿草鄉有一名陳姓男子,晚間騎機車撞到路邊垃圾車,頭部爆裂當場死亡。(節錄東森新聞)
我想表達的是會不會因為戴的安全帽是那種輕便型的,
事故發生安全帽就自己先閃了,未盡保護之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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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上大大也是在反諷嗎? XD 連減速的動作都沒有 ABS連作動都不作動吧  發表於 2015-7-9 2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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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上大大也是在反諷嗎? XD 連減速的動作都沒有 ABS連作動都不作動吧  發表於 2015-7-9 2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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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檢討還是反諷? 應該檢討機車為什麼沒有加裝ABS.  發表於 2015-7-9 15: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