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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駛慢車道 兩段式左轉沒比較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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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enly 2015-3-29 05:02 只看這個作者
市區速限好像只有40 or 50, 隨便哪台機車都可達到!行駛慢車道 兩段式左轉沒比較安全9028  
那用速度怎來區分?

你不想2段轉, 那就乖乖去買黃牌吧!行駛慢車道 兩段式左轉沒比較安全2210
不安全?
我怎麼老是看到黃牌和紅牌騎到待轉區等著左轉 ??

原來是該路口禁止車輛左轉啦 ! 我誤會了 . . . . . . .
C0502 發表於 2015-3-28 19:10 行駛慢車道 兩段式左轉沒比較安全5581
可是你的t2還是要兩段式
你認為你的t2是慢車嘛?
如果覺得是

法規本來就應該要有明確的規範

劃出一個界線去定義什麼車可以 什麼車不可以

而不是隨每個人認為應不應該 能不能做

某人覺得他的T3應該夠格擁有路權上快速公路

我如果也認為我的T2跟T3差不多勉強也應該擁有路權

小朋友也覺得他的飆虎150超猛絕對有資格上快速公路

若每個人都這樣自以為那豈不是天下大亂?


而現在這個界線就是以250劃分白牌與黃紅牌

要買哪一種請先自己選好邊

在明確的法規定義之下

什麼你認為 我認為 他認為怎樣

這些通通都於事無補



給個讚

嗯...反正你PGO版鬧不夠還要來別版酸TIGRA,T3>T2再來怎不是T1? 按邏輯您是以排氣量為基準作舉例,同時前兩台都是擋車,下一台車突然變TIGRA?  發表於 2015-3-30 11:27
xx00715 發表於 2015-3-29 13:47 行駛慢車道 兩段式左轉沒比較安全2227
法規本來就應該要有明確的規範

劃出一個界線去定義什麼車可以 什麼車不可以

1.法規是用來定義人的行為是否正確的,所以當它脫離人的需求那就是惡法,更別說脫離常理的法規

2.當惡法出現的時候高喊惡法萬歲,法治萬歲的人我用四個字做解:為虎作倀,跟著趙高唱雙簧,這種人才是真該死

以法規所言大綱大概如此:汽機車是應該行車種分流,但:1.汽車臨時停車與開關車門2.公車上下客3.計程車攬客,以上有哪一個行為是絕不會侵犯到(白牌)機車行駛路線與路權的!?你告訴我你家門口有個分隔島分隔汽機車你汽車要不要停進來,停進來就是沒有分流單純禁行機車不要廢話!

但是同時你擁護的法規又說了另一句話:機車不得行駛於路面塗有禁行機車之路面否則可開罰______?

這種法規讓我完全無法說服我自己耶,那個說台南的也不看看兩線禁行一線右轉我試問:說好的機車道呢?幹!

我開車我希望騎車的能夠理解我有停車,左右轉的需要,但是當我騎車的時候右轉的車輛/在慢車道行駛準備靠邊停車的車輛是不是能體諒我騎車有直行的需求轉彎車禮讓直行車嘛,待轉的時候前面就停滿了我只能停旁邊也有人想動用法規約束我,嗯?

還是你口中口口聲聲擁護的"重典"從頭到尾根本錯誤百出?

老虎(法律)吃人固然可惡,但是我們可以針對法律去討論去讓他更貼近常理(法律完全不貼近人的情理那還要管人?),但為虎作倀(既得利益者去創造假的主流聲音和盲從的愚者)更加可惡!

汽車並排停車,占用慢車道等等不見處理,騎車越個線倒是明快得很

你知道台北小斌斌在柯p上任後為什麼會被幹爆說根本沒做事?打蒼蠅不打老虎嘛

節錄自MOBILE01自己的留言
余定謀 發表於 2015-3-30 17:00 行駛慢車道 兩段式左轉沒比較安全1811
1.法規是用來定義人的行為是否正確的,所以當它脫離人的需求那就是惡法,更別說脫離常理的法規

2.當惡法出 ...

違規取締執行確不確實那是另外一個問題

請不要混為一談
xx00715 發表於 2015-3-30 23:03 行駛慢車道 兩段式左轉沒比較安全7139
違規取締執行確不確實那是另外一個問題

請不要混為一談

我現在在跟你講你口口聲聲說要遵從的法規不只不近人情甚至漏洞百出可笑至極

執行確實?那你應該看到一排汽車停在快車道絕對不跨越快慢車道分隔線那才叫貫徹始終確實執行

誰跟你混為一談跳什麼針?
兩段轉是為了內側有禁行機車的配套措施 .

而禁行機車跟安全無關,是為了把道路空間讓出來,能給四輪汽車更多的行駛空間 .
為什麼要以250cc劃分

除了考量車輛的綜合性能
(跟250車種以及一般1.8汽車比起來...什麼飆虎150的確挺虛弱的沒錯)

要享有路權的同時也需具備大型重機駕照

再加上稅金以及驗車制度

可以達到總量管制以及對車輛及駕駛者素質的控管

逐步循序漸進的開放

而不是像某些人一直在爭他的飆虎多猛0~50多快

就想要跑快車道甚至上快速公路

誰知道這些騎125 150的是不是剛考到普重駕照而已

而且車輛狀況也沒有驗車制度把關

兩項因素完全無法控管

這樣沒有配套只會在那邊油門到底比0~50

成熟一點好嗎行駛慢車道 兩段式左轉沒比較安全138


以前剛從南部到台北念書的時候,騎著小50到處趴趴走~~~

那時就覺得很奇怪,我騎50的速度也不比在內線的汽車慢,我幹嘛不能像在南部一樣直接左轉趴一下就過去了,還卡什麼兩段左轉.........超搞笑.....

一下晃了好幾年,到現在還是不明白?不過也被同化了....2段就2段

很多位說要為機車族爭取回自己的路權的人,看樣子也只提出爭取自己路權的說法,還是沒能提出有效方法說服大眾當機車可以直接左轉或是騎乘快車道的時候,仍可以維持現在道路的行車水準.....(縱然現在水準也不高)

我希望可以直接左轉的原因是因為這樣比較快,但我不希望因為消除了2段左轉而造成交通更亂,這不就適得其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