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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震怒] 交通部就是要搞你個車種分流 機車乖乖走危險路緣吧

本文章最後由 cypressxyz 於 2015-3-19 18:13 編輯

如果機車騎士不出來爭自己路權, 或是用選票換掉這些民代, 任憑你怎麼投書, 你又能耐我何??
新北市新北大橋的機車專用道, 為了騎士安全, 特別設計成狗洞型, 那機車專用道上,可還是排水的洞洞蓋, 滑不溜丟的, 最適合機車騎上去了, 各位騎士, 謝主隆恩!!

新北大橋狗洞1.PNG (2.53 MB, 下載次數: 133)

新北狗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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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大橋狗洞2.PNG (1.91 MB, 下載次數: 164)

新北狗洞

[震怒] 交通部就是要搞你個車種分流 機車乖乖走危險路緣吧4089
42#
saibtx 2015-3-19 22:10 只看這個作者
towla0978 發表於 2015-3-18 01:44 [震怒] 交通部就是要搞你個車種分流 機車乖乖走危險路緣吧5968
應該要車速分流才對,快車靠左慢車靠右......車種分流搞得內外側都是烏龜
難怪永遠那麼塞
四輪到了高速公路 ...

塞爆車道= =官員還是拿機車開刀好嗎.......他會直接叫你搭大眾運輸工具..........這樣他坐的專車還是一樣通行無阻........不如把所有官員的專車福利取消讓他們改搭大眾運輸工具比較好!!
43#
C0502 2015-3-21 14:22 只看這個作者
Coolshin 發表於 2015-3-18 11:36 [震怒] 交通部就是要搞你個車種分流 機車乖乖走危險路緣吧7899
大概要先把執政的拉下來才有辦法吧

執政黨就算換掉還是一樣
尤其在中南部的縣市政府都認為機車該騎路旁
機車進快車道會被撞死
重機上國道也都是中南部的縣市政府再擋

我本身住台南市
台南市很多主要幹道都是三車道給你兩車道禁行機車
不然就是兩車道內側給你禁行機車
外側再給一堆臨停汽車用
根本沒路給機車組
我多次跟交通局反應
根本不理你
打電話進交通局
他直接回妳那是交通部的規定
他們只是照著做
整個根本鬼扯
縣市道路規劃是由各縣市政府自行規劃
硬推給交通部

我再打電話給路政司
他回我那是縣市政府的問題
與他們無關

我從224發信給台南市交通局至今還是沒給我回應
再從3月4號發信給交通部
交通部再6號回我說已將該案件轉送台南市交通局
到現在都他媽的快一個月了
連個屁也沒有

給個讚

再來準備要選立委了...等名單出來我再來搞這些立委  發表於 2015-3-23 01:16
參與人數 1紅利點數 +5 收起 理由
meowlike + 5 辛苦了,改向議員民代施壓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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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內側禁行機車還有台灣民眾普遍的行車素質以及開放大型重機上國道
等以上三個問題(雖然後兩個問題不再本文討論之列
跟學法律的學長討論過一整個晚上
從一個問題一直回溯回去
發現了一個台灣人很多道路法規觀念薄弱
還有禮讓及守法的精神也跟國外的駕駛差很多[震怒] 交通部就是要搞你個車種分流 機車乖乖走危險路緣吧1854

BTW跟學法律的講話好累
我答一句會被問十句
好險是認識的學長
不然可能理智斷線[震怒] 交通部就是要搞你個車種分流 機車乖乖走危險路緣吧5203

樓主可以如此理性的解析
並主動行文相關單位
真的令人佩服[震怒] 交通部就是要搞你個車種分流 機車乖乖走危險路緣吧6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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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認為這類問題的根源在於臺灣人的守法觀念,
因為不守法只好用較極端的法令來約束!
重點還是在人吶~
如若真的改成車速分流, 我想左側車道會佔滿一堆慢速車吧...
講白了就算法律規定了,約定成俗沒變也沒用...
例如快慢車道的用途...

還是有很多人習慣往左邊靠,法律就算訂了烏龜車條款(高速公路超車道)
還不是一堆烏龜車...

反過來說如果用的是捷運手扶梯的 "靠右站立左側禮讓他人通行" 概念與意義
跟大家說明道路也是一樣的方式
或許才會有更多人理解 "禮讓" 的美德啊...

道路還不都是人在開...[震怒] 交通部就是要搞你個車種分流 機車乖乖走危險路緣吧4282

話說回來,我覺得要等google自動車上路才有辦法解決台灣人沒有交通美德的問題XD
47#
C0502 2015-3-23 01:17 只看這個作者
立委選舉快來了
等各黨名單出來
我再一個一個問
有網友試著跟台南市政府 "請願" 了
網友已同意轉載,來源網址: https://www.facebook.com/groups/253217761531999/permalink/393443860842721/

內容是說他在2月24日發文給台南市交通局
指名台南市多條主要幹道都只有一條機車道
內側兩條禁行機車,而外側機車道都是違規占用

昨天(4/2)收到交通局腦殘回覆內容如下:
台端您好,有關您104年2月24日反映事項,本府非常重視,經本局處理,茲將查處結果敬復如下:
1、經查中華東路、中華北路、大同路二段(中華南路以南)濱南路、安明路為外環主要聯絡幹道路,計畫路寬均30公尺,市區路段限速60公里,郊區路段限速70公里,且全時段(24小時)不禁砂石車,為避免非必要性之交織衝突,車道佈設規劃為單向兩快車道兩機慢車道,路肩寬度逾3公尺,3.5公尺寬之雙機車道與3公尺以上之路肩,駕駛人若遵循交通規則行車及停車(依車輛順行方向緊靠道路右側),應能有效提供機車駕駛人充分之行駛路權及寬裕之停車空間,相關車道佈設應無不當之虞。惟中華東路與中華北路有駕駛人圖一時之便併排停車..等違規停車狀況情節,本局已移請本府警察局加強取締。

2、有關北門路(火車站以北)、健康路、金華路等路段,計畫路寬達18公尺,車道布設為單向一快車道一混和車道與足供停車之空間,開放二分之一以上之車道供機車行駛,避免機車與對向汽車之危險交織衝突,駕駛人若遵循交通規則行車及停車(依車輛順行方向緊靠道路右側),應能有效提供機車駕駛人充分之行駛路權,相關車道佈設應無不當之虞。
3.有關機慢車待轉區繪設乙節,經查本市機慢車待轉區原則上繪設於建築線外側,部分地點因道路條件限制,亦繪設於道路邊線以外,設置位置皆於行車動線外側,駕駛人若遵循交通規則行車,應無安全之虞,惟因幅員廣闊與人力不足,部分地點確有設置位置不甚理想之情形,本局已持續改善中。

4、機器腳踏車雖屬汽車,因車體結構、駕駛行為與行駛動線不同於四輪以上汽
車,於事故產生時承受撞擊之危險性亦遠高於四輪以上汽車。爰此,依據交通部相關規定機車駕駛人必須遵守相對應(專屬)之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為避免混流產生之交織衝突汽機車分流為道路規劃設計之基本概念,在道路寬度許可之情形下,汽機車分流應為提升整體用路安全較正面之考量。
5、有關台17與台1省道與台86相關車道銜接規劃乙節,案揭建議內容係屬公路總局權管,本局將另案函轉公路總局辦理。
倘本案處理結果還有任何疑問,可與本局交通工程科承辦人胡先生電話06-2991111轉8150聯繫,市府同仁將會詳細為您說明。再次感謝您對市政的關心並不吝建言,至表謝忱。
敬祝您
身體健康、萬事如意
臺南市政府交通局長 張政源 敬上
所以根本就是交通部維持的幾十年政策啊死都不改,也死都不檢查問題
根本把前人的錯誤當作金科玉律

明明知道機車比較危險,為什麼不改掉這腦殘法規???
機車行駛路肩風險,比慢車道還要高了23%,比快車道還要高26%
交通部請不要再跟我說靠邊騎比快車道安全了!真的很靠北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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