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章最後由 burnmysoul 於 2014-12-6 01:42 編輯
1.
改裝並沒有理虧,
不是所有改裝品都違法,
只要能說服法官你是在為了"增加騎乘安全性"條件之下的改裝都是合理的(ex:煞車,輪胎,喇叭......引擎,大燈不包括在內),
況且要不要罰你違法改裝是行政部門(行政法)的事,
民事上毀損車輛是兩造之間(民法)的法律糾紛,
原PO只要堅持主張"回復原狀",
就算你用改裝品一樣要賠你,
"你用改裝品有沒有違法"那是"行政部門"的事,
跟對方無關!
2.
你自己的保險
強制險:賠對方肉體傷亡 >>> 用不到
自摔險(請正名"機車駕駛人傷害險"):賠單一事故駕駛人所受到的傷亡>>>用不到,原因如下
「單一交通事故」指的是「單獨一輛車」所造成交通事故,例如騎車因閃避坑洞或小狗、翻車、天雨路滑跌倒、撞到路樹、電線桿或牆壁等。簡而言之,就是在沒有與他車相撞情況下發生的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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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方的保險
強制險:會賠償你車禍受到的體傷醫療費用
甲式乙式丙式車損險:那是賠他自己車子的,跟你無關>>>用不到
修車的部分你需要的關鍵字:第三人責任保險 (對方額外加保車禍造成他人財產損失部分)
如果對方有這個給錢會阿撒力很多,
因為保險公司會賠,
最好把對方有甚麼保險弄清楚比較好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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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談賠償的時候要把事情切分清楚,
該要的賠償就大方要,
該繳的罰款就大方繳,
很多時候是你講不講的出一個道理說服他人而已,
沒那麼複雜.
(有保險問題可以問我,非業務,專攻保險的學生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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