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商集點贈品推陳出新,1名郭姓男子為了搶集點換贈品,先付款再採「寄杯、寄商品」,未料因事後兌換太頻繁,店家察覺有異控涉詐欺。台北地檢署調查後認為,郭男罪嫌不足不起訴。
今日出版的《自由時報》報導,郭男庭訊時指出,今年6月持消費明細單至超商兌換未領的茶葉蛋、牛奶、豆漿等商品,超商卻不認帳。店家指稱,郭男到店內領取的次數頻繁,認為消費明細單上的「寄杯、寄商品」字樣是郭男自己寫的,因此提告對方詐欺。
檢方查出,郭男在該超商有持悠遊卡消費紀錄,店家管控出貨流程也不夠嚴謹,無法舉證郭男未以「寄杯、寄商品」方式消費,認定郭男罪嫌不足,不起訴處分。(即時新聞中心/綜合報導)
資訊來源:超商寄杯搶集點 事後兌換被控詐欺 | 即時新聞 | 20141119 | 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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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商寄杯搶集點,事後兌換被控詐欺。資料照片(圖與該新聞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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