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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6遭擦撞後對方未知會便離開事故現場,請問後處理事宜

適當的禮讓或許可以換來不少的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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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許我今天騎在外側車道或甚至水溝蓋上就不會被逼車,但是.....憑什麼呢?  發表於 2014-10-28 01:10
52#
kanou 2014-10-27 22:17 只看這個作者
建議去醫院驗傷,告對方肇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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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照辦!!!  發表於 2014-10-28 01:11
那警察只是想吃案
去請醫生開驗傷單
然後去警政署投訴系統
賞那警察寫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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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 算了~畢竟他之後還是有幫我處理肇逃的部分 雖然因為十分兩光害我浪費了時間跟油錢= =  發表於 2014-10-28 01:12
警是是想大事化小,小事化無啦,畢竟多做事20年還是領那些,不如順順過完20年領終身俸對吧~,公務員都這樣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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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我相信!!!  發表於 2014-10-28 01:13
55#
imnelson 2014-10-28 01:20 只看這個作者
白目的小黃,前面白色轎車超車就沒事~
小黃超車就一定硬要逼車,超白目.....
10/26遭擦撞後對方未知會便離開事故現場,請問後處理事宜8900
56#
fu098878 2014-10-28 02:52 只看這個作者
10/28晚間已回南港分局補交甲種診斷證明並重新製作筆錄
已直接對計程車駕駛提告"肇事逃逸"
目前等候士林地院傳票招開偵查庭
謝謝版上版友們提供的各種意見、指教與幫助

然後,小弟真的沒想到這影片會造成部分版友的誤會與不悅
請容小弟在此樓中對各位版友的誤解或疑問進行回答



版友ms_01002006#:騎不快又擋在內車道是哪招?外車道空空的會咬人?
21#:兩線道外車道又不擠,但是你卻在內車道騎的跟外車道的機車速度差不多(有時還比較慢),我不覺得這樣有多正確

答覆:請問時間2:27後被我超過的外側車道的兩個紅色光點難道是螢火蟲嗎?
我以為是機車耶!!!我以為當時外側車道有兩台機車,於是我才從內側車道超車
到2:40這段時間我真的不敢說騎多快,但我那因為前輪換了大胎"不太準"錶上好像有出現9x這數字
(錶速不等於時速呦)
之後前方路口號誌"轉紅燈"開始放油門減速到錶速7x~6x,然後被後車超車,此時錶速5x

39#:從被逼車前的那個紅綠燈一起步,後照鏡就一直有車在後面,而且距離也不遠,等PO文者一減速沒幾秒,後面的車就馬上超車了,你說機車是有多快車?

答覆:一開始後車確實離本人不遠約1台車身距離,但2:27加速後開始稍微拉開距離
2:32開始至少有2台車身距離
然後約2:41開始減速,2:53(12秒後)被馬自達超車。馬上?是有多馬上???10/26遭擦撞後對方未知會便離開事故現場,請問後處理事宜6257




版友57199780
7#:右側沒車你可以騎右側...答覆:時間2:27後被我超過的外側車道那兩台應該是車吧?不會只有我看到吧10/26遭擦撞後對方未知會便離開事故現場,請問後處理事宜5982




版友misawahsu
18#:雖然沒甚麼車...但也不要一直占用快車道...


答覆:請問占用的定義是什麼呢?
在我車後一度有拉開距離,於紅燈前才得以超我車的馬自達是否也算占用車道呢?
還是說"機車行駛於內側車道=占用"?



版友gwoming5
28#你應該都沒在注意後方有沒有人的車速比你快要過妳的吧!
你就自顧自的佔用內線車道行車!


答覆:前方沒車的情況下我都有注意後視鏡的習慣,後方白色馬自達一直與本人保持安全距離
且並無閃燈或喇叭等示意要超車舉動。並且可從影片中觀察到2:27後雙方開始稍微拉開距離
2:32開始至少有2台車身距離,直到路口轉紅燈後2:41本車開始減速,2:53(12秒後)被馬自達超車。







版友aawwqqww
46#你不慢...但他更快..很明顯就再逼近了(視若無睹)
車多就算了...車不多右邊空空..你前面也空空

答覆:時間2:27~2:32逼近?不變?還是拉開?
右邊原本有機車被我超過了
既然右邊也空空為何後車都等到我2:41減速後才慢慢超過我,而不在減速前超車呢?
是否可以理解為我的車速當時沒有慢到讓後車想超車呢?




版友李錦德
47#考機車駕照時是沒看本子嗎?  內側車道禁行機車.豬頭  又一個小屁孩

答覆:其實覺得答覆你滿浪費我時間的
但我還是想問一下,你考的是哪國或是哪個年代的駕照?
然後你的言論本人已備份,並保留法律追訴權



版友cexsi2000
31#內線車道不是不能騎,而是以道路駕駛來說,無論汽車還是機車,
內線車道還是以超車使用優先

答覆:請問此番言論可有法源依據?或是影片、文宣?
然後我真的很好奇,同向僅2線道,怎麼達成內側車道僅供超車優先使用?




版友rs555
34#說真心的。如果可以靠右騎。唉⋯⋯⋯⋯⋯⋯⋯

答覆:事發後我也想過要是靠右邊騎或許可以避免被逼車
甚至我也可以說今天騎在右側水溝蓋上也不會被逼車啊.....
但是憑什麼呢???憑什麼我要委曲求全被趕到邊邊???
一樣有繳稅、一樣有掛牌、一樣高速行駛
憑什麼機車騎在內側車道就是礙眼呢!?






版友12129876
35#速限 50好了,但也別一直占用左邊車道....  右邊超空的說.........

答覆:到底台灣人普遍對占用車道的定義是什麼呢?
在內側車道,一樣的速度下..... 汽車=行駛 機車=占用???
我的錶速(不準呦~不是時速呦~我沒超速呦~)都一度到8x、9x了說








版友皓子弟
36#請問你駕照考假的嗎?
慢車本來就不該占用快車道
要嘛你騎快一點要慢慢騎請靠邊



答覆:請問時間2:27後被我超過的外側車道的兩台機車有看到嗎?
到2:40這段時間我真的不敢說騎多快,但我那因為前輪換了大胎"不太準"錶上好像有出現9x這數字
(錶速不等於時速呦~錶不準呦~我沒超速呦~)
你說的"2分50秒的機車和2分55秒的汽車都從右邊超車還不算慢?"是因為我看到前方約150公尺路口是紅燈,已經減速了。






抱歉本人不會用一次多個回覆 只能用這種笨方式回文,多謝各位指教!!!
本文章最後由 ms_0100200 於 2014-10-28 09:35 編輯
fu098878 發表於 2014-10-28 02:52 10/26遭擦撞後對方未知會便離開事故現場,請問後處理事宜6151
10/28晚間已回南港分局補交甲種診斷證明並重新製作筆錄
已直接對計程車駕駛提告"肇事逃逸"
目前等候士林地 ...

對於計程車惡意逼車的行為我個人是非常贊同你去提告

但是關於行車的部分我是認為可以另外提出來討論的

1.請問時間2:27後被我超過的外側車道的兩個紅色光點難道是螢火蟲嗎?
我以為是機車耶!!!我以為當時外側車道有兩台機車,於是我才從內側車道超車
到2:40這段時間我真的不敢說騎多快,但我那因為前輪換了大胎"不太準"錶上好像有出現9x這數字
(錶速不等於時速呦)
之後前方路口號誌"轉紅燈"開始放油門減速到錶速7x~6x,然後被後車超車,此時錶速5x


2.一開始後車確實離本人不遠約1台車身距離,但2:27加速後開始稍微拉開距離
2:32開始至少有2台車身距離


OK,既然你說你在2:41開始減速,那我們可以來算你2:41秒後的時速

首先我們來算時速好了

先來看這個http://laws.mywoo.com/11/113/3684/12.html

裡面的第182項,車道線規範

"車道線,用以劃分各線車道,指示車輛駕駛人循車道行駛。
本標線為白虛線,線段長四公尺,間距六公尺,線寬一○公分。"

每條線4公尺,間隔六公尺

2:30秒追過S MAX的時候,你一秒鐘之內過了一條白線跟兩個間隔

所以你每秒的移動距離是16m/s,換算時速後是57.6km/hr,就算有誤差+個10公里好了,你時速在此時大約是68公里

2:35的時候,你一秒鐘之內過了2條白線跟1個間隔

所以你每秒的移動距離是14m/s,換算時速後是50.4km/hr,就算有誤差+個10公里好了,你時速在此時大約是60公里

2:39~2:40的時候,你一秒間通過3段白線,兩段間隔

所以你這個時候的速度是24m/s,換成時速時是86.4km/hr,加上誤差的話時速大約96公里

從影片2:41開始來看,你一秒鐘之內過了一條白線跟兩個間隔

所以你每秒的移動距離是16m/s,換算時速後是57.6km/hr,就算有誤差+個10公里好了,你時速在此時大約是70公里....

接下來直接跳到2:51秒開始,一秒鐘之內過了一條白線跟一個間隔,所以你每秒的移動距離是10m/s,換成時速時是34km/hr,就算有誤差+個10公里好了,你時速在此時大約是44公里....

SO?

2:00,時速0

2:30,時速68

2:40,時速96

2:41~2:51開始由70公里降到不到50公里,然後被馬6超車

畫成曲線圖的話,你的時速變化是這樣


10/26遭擦撞後對方未知會便離開事故現場,請問後處理事宜5735

從2:30~2:51之間的平均速度為68公里

看畫面來判斷的話,一般這種路段的速限是60公里,快一點的到70公里

以超速照相的寬限值來說的話,則是70公里跟80公里

你在2:30~2:40之前你的速度對後方行車不會有影響,所以後方的車不會怎麼樣

但是如果沒有特別需要的話,在減速到2:51的速度之前讓開內車道讓後面的車通過的話我覺得會更好10/26遭擦撞後對方未知會便離開事故現場,請問後處理事宜24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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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速50, 路口減速40, 白馬都很有風度的繞過去了, 計程車何必來擠人浪費時間製造危險呢?  發表於 2014-10-28 1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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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同!重點就是他被逼的那段時間的車速  發表於 2014-10-28 09:31
58#
kash 2014-10-28 09:29 只看這個作者
gwoming5 發表於 2014-10-27 14:12 10/26遭擦撞後對方未知會便離開事故現場,請問後處理事宜9502
看完你的影片,個人覺的你也滿瞎的,
你應該都沒在注意後方有沒有人的車速比你快要過妳的吧!
你就自顧自的 ...

那台計程車看起來是外線擠進來的, 可以加一條轉彎車未禮讓直行車。如果他說沒有, 本來就走內線車道, 那就是加這條未保持適當行車距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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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個討論串回覆又可以搖搖樂了... (mark 一下)  發表於 2014-10-28 09:58
kash 發表於 2014-10-28 09:29 10/26遭擦撞後對方未知會便離開事故現場,請問後處理事宜6606
那台計程車看起來是外線擠進來的, 可以加一條轉彎車未禮讓直行車。如果他說沒有, 本來就走內線車道, 那就 ...

用點評的方式回文我不好回......

現在討論的是行車方式,跟計程車沒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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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跑限速內慢慢開的是大貨卡, 運將大哥應該會自己吞下這把 LP 火吧。  發表於 2014-10-28 1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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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不就限速 50 騎 40 搞得跟車的 taxi 運將 LP 生火決定教訓騎機車的。如果前後左右都沒車, 要騎 15 都沒人管。  發表於 2014-10-28 14:59
kash 發表於 2014-10-28 09:29 10/26遭擦撞後對方未知會便離開事故現場,請問後處理事宜5744
那台計程車看起來是外線擠進來的, 可以加一條轉彎車未禮讓直行車。如果他說沒有, 本來就走內線車道, 那就 ...

另外從2:41開始算,到路口為止大約有43條白線,42條間隔,43*4+42*6=424

原PO大約路口半公里前就開始減速到50公里以下了,這離路口還有一點點距離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