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章最後由 cervelo1995 於 2014-10-7 17:47 編輯
rockychan 發表於 2014-10-7 17:17
機動車是指以動力裝置驅動或牽引的車輛,包括摩托車、汽車、拖拉機、轎車等,但這個詞的使用中一般不包括 ...
閣下是閱讀能力有問題嗎?
1.交通工具空氣污染防制設備管理規則(91.10.02.修正)
第 二 條 交通工具空氣污染防制設備之種類如左:
一、機動車輛:
觸媒轉化器 (Catalytic converter)。
排氣再循環系統 (Exhaust gas recirculation)。
蒸氣排放活性碳罐 (Evaporative emission canister)。
:
:
(以下刪除)
我都幫你google了, 你也自己找了法規....結果怎麼還能解釋成這樣呢? 機動車輛不就包含汽車了嗎?你的閱讀能力還有理解能力是不是有某程度的困難? 還是我需要幫你把整個法規翻成你懂得文字組合?如果沒有問題請回到機車排氣管導論的本質, 不要再跳針惹~~
你自己在#158提到汽車, 現在你又說你沒說單指汽車balabala....那你在#158扯汽車幹嘛, 不就跳針?
幹什麼吃?
那請你解釋一下98/3/24為何什麼都抓
就是不取締空汙法35條???
你怎麼不去問警察為什麼他不抓? 話又說回來, 他現在抓了請問你是在悲憤什麼? 警方依法取締哪邊有問題了? 法規存在20餘年不能執行?
"承德路違反行政程序這個已經罪證確鑿"現在講很好聽阿
那請問有誰被懲處??? 當時與論往哪邊倒?
這個與本事件無關, 原則上我是不想討論的, 但如果這個問題你覺得非常賭爛, 建議你可以去找各立委反映, 讓他們開會質詢警政署長、交通部長~ (再說一次, 這不是本篇討論重點, 希望不要再跳針)
請問我到底何時說了機動車單指機車???看不懂你想表達什麼呢
你自己提汽車沒有的阿, 詳見本篇#158第二段第一行.....
陪你說了這麼多, 老實講法規就是在那邊.....愛改裝又不懂法規, 自己胡亂把法條解釋一通, 悲憤疾呼個什麼勁??......被抓了LP捏著乖乖去繳紅單就對了啦, 扯一堆~~
又不是沒讓你改, 要改就花錢買個有觸媒的管子高度角度喬好~ 分貝、廢氣排放注意不就搞定了嗎? 說的是滿簡單的啦, 但是改裝的屁孩有誰會這樣講究?? 沒有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