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碼
 註冊

路面坑洞摔死人 屏縣府竟怪騎車沒經驗

来源: ue125u3 2014-9-19 13:24 只看這個作者 只看大圖 |閱讀模式
47 8778
屏東19歲趙姓男大學生3年前上午借騎友人機車打工,途經內埔鄉科大路,因路面凹陷而摔車喪生,趙男父母指屏東縣府疏於養護道路,怒提告求國賠,屏東縣府竟反指趙男借車上路可能沒經驗而失控,最高法院認定屏東縣府有過失,今判賠趙男父母共327萬1562元定讞。

判決指出,事發時趙男就讀大學一年級,2011年7月31日上午6時許騎友人騎機車去打工後失聯,事後被發現人車倒在科大路上,因頭部重創送醫不治。

趙男父母提告指兒子機車倒地處往回算約96.5公尺的快慢車道交會處,有一個長2.5公尺、寬約2.4公尺、深約10公分的凹陷,應是害兒子摔車身亡主因,屏東縣府未妥善養護道路或設置警告標示,應負國賠責任,因此向屏東縣府求償629萬多元。

屏東縣府推稱無證據證明趙男因路面凹陷而摔車身亡,反指趙男臨時向人借機車上路,可能沒先檢查相關零件狀況以致失控,並抗辯若真的要賠,應扣抵趙男騎車超速應負的過失責任,至於計算趙男對父母應負擔的扶養費,應依所得稅扶養親屬扣除額8萬2000元為標準。

一審判決屏東縣府應賠償趙男父母共227萬多元,二審依據成大基金會鑑定報告,認為趙男在速限60公里路段以時速約63.4公里前進,的確超速,但屏東縣府過失責任更大,且計算扶養費不應以報稅扣除額做標準,判屏東縣府應再賠償趙男父母共99萬多元,一、二審合計判賠金額共327萬1562元,最高法院今駁回屏東縣府上訴,全案定讞。(黃哲民/台北報導)

資訊來源:路面坑洞摔死人 屏縣府竟怪騎車沒經驗 | 即時新聞 | 20140919 | 蘋果日報
路面坑洞摔死人 屏縣府竟怪騎車沒經驗2931
大學生騎車撞上路面坑洞摔死,法院判屏東縣政府國賠327萬定讞。翻攝照片

給個讚

讚: 5.0
讚: 5
  發表於 2014-9-20 01:17
讚: 5
  發表於 2014-9-19 18:07
收藏
收藏0

網友回覆47

跳到指定樓層
駕照不就你發的 你允許她上路還怪沒經驗

給個讚

讚: 5.0
讚: 5
  發表於 2014-9-19 23:17
讚: 5
  發表於 2014-9-19 20:03
我昨天在公車上才看到 為了閃避臨停車 走到水溝蓋而摔車= =...因為水溝蓋有裂縫 如果是平的還有可能可以避免  發表於 2014-9-19 15:54
中央也好地方也好 台灣的路也不是一天兩天的爛了 每年因為閃坑還是撞坑發生多少車禍 還是依然沒改進  發表於 2014-9-19 15:52
是呀 監理站的主管機關是公路總局 國賠是找地方政府  發表於 2014-9-19 15:51
3#
GAO996 2014-9-19 17:03 只看這個作者
屏東縣政府真是垃圾堆啊
屏東縣政府真是垃圾堆啊
要怪台灣的道路差..........
要閃坑洞 後面還有更多的坑洞 路面坑洞摔死人 屏縣府竟怪騎車沒經驗6736........
要閃也不是,不閃也不是,要是閃了的話,萬一後方有車沒注意不就' gg 了...... 路面坑洞摔死人 屏縣府竟怪騎車沒經驗657

坑洞真的會讓人火大~~
6#
kayhau 2014-9-19 17:13 只看這個作者
高雄也不徨多讓啊,每天騎同一條路上班,十年了...終於路平了...還是市議員去爭取的(楠梓國小前面那一段,一直到往橋頭平交道)

今天下班有注意到感謝布條....
我想有些公務人員死後一定會下地獄的~~~~路面坑洞摔死人 屏縣府竟怪騎車沒經驗9839
應該賠3億............
忽視騎士會遇到的危險已成家常便飯...
各種人孔蓋..道路高低落差..油漆線..皆是政府不重視行的安全...
他家小孩有可能將來成為精英..不幸殞落.
請政府部門細思.......
屏東縣政府  還有人阿  我以為全死光了說

給個讚

讚: 5.0
讚: 5
  發表於 2014-9-19 20:23
10#
阿司 2014-9-19 20:29 只看這個作者
我比較好奇63.4公里時速怎麼算出來的
路面坑洞摔死人 屏縣府竟怪騎車沒經驗4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