種子 發表於 2014-9-18 23:07 ![我差點以為遇到把騎車當職業的那種生物了....281]()
要是我
我也會選擇剪你的車
市區道路沒必要保持那麼長的安全距離吧!
這個距離超車很 OK, 但插隊進車流的要訣是貼前車的屁股, 留給後車較大的空間, 而不是把自己的屁屁送給後車捅, 被撞是轉彎車未讓直行車。
轉彎車未讓直行車, 台灣可能判賠金額不太大, 朋友去澳洲打工旅遊, 買了車到處跑, 還是以在台灣開車的心態開車, 硬插車流被後車撞, 也看得出來後車是故意的, 但轉彎車未讓直行車就是負全部肇責, 對方應該是職業撞車手, 看準你理虧就下手。
這一撞除了保險給付又多賠了台幣70多萬, 因為澳洲屬海洋法系的國家, 和美國一樣, 只要找到夠強的律師就能告到你賠到脫褲子, 律師費是看你賠償金額多少分紅的, 而外國人沒賠完錢又不能離境, 只好請家裏找錢贖身。
前幾年那個英國商人酒駕撞死人的案子, 如果找個英國的律師在英國的法院提告, 賠個幾千萬應該有可能, 還能直接扣財產執行, 台灣的法律對壞人太仁慈, 還能讓人跑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