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章最後由 cacaplus 於 2014-9-2 21:33 編輯
原始標題:好消息,在基隆安樂區也可以隨意使用燈光囉!
註:2014-09-02 基隆市警局更新回應、萬華分局更改標準
敬愛的○○○先生(小姐)您好:
台端於103年8月○日檢具上傳採證電子檔案,
檢舉○號車交通違規案,經檢視分析該違規情形,
因台端所提供之檔案無法清楚辨別該車是否開霧燈
(依車款不同所顯示的大燈亮度亦不同),
故恐衍生相關法益權益之爭議,以致本分局礙難依法舉發。
衷心感謝 台端對交通安全的熱心,祝 事事順心如意。
基隆市警察局○○分局 敬復
目前統計可隨意開遠燈、霧燈而絕對不會被檢舉開罰的區域有:
1. 台北市萬華區 似乎改變判斷標準
2. 基隆市安樂區 底下有警局最新回應
補充一下萬華區被退件的照片:
萬華警局表示:這個違規是罰駕駛人,
這樣拍我們沒辦法確定駕駛人是否為車主,
為避免爭議,所以我們不舉發。
但是上網翻翻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幾乎每一條都是罰駕駛人。
所以這些地區的違規,是經過分局認證無法被錄影舉發的,
大家就放心違規吧!
網友要求舉發成功之對照組隨手抓:
2014-09-02 更新
基隆市警局各分局的行政效率超棒的啦!
案件大概都是3-5天就回覆結果,而今天一早又更新了上面兩個案子的回應,
看來警察界也不少小老婆的讀者?
敬愛的○○○(先生)您好:
您於103年8月26日檢具上傳採證電子檔案,
檢舉○號車交通違規案,經檢視分析該違規情形屬實,
本分局業已請轄區派出所依法舉發。
復因本分局業務疏失,以致誤傳派出所認定不宜開單之回覆,本分局深感歉疚。
衷心感謝您對交通安全的熱心,祝 事事順心如意。
基隆市警察局○○分局 敬復
此外萬華分局在今天回應的幾個案子,也改為會開單告發,
不過因為我後續的檢舉都有附上影片,或許附上影片的成功率比較高?
但其實我更希望警局或相關單位能夠對於此現象能有所作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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