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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後在萬華區可以開霧燈不怕檢舉了嗎?

来源: cacaplus 2014-8-15 17:18 只看這個作者 只看大圖 |閱讀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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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章最後由 cacaplus 於 2014-8-16 13:29 編輯

前幾天用這張行車紀錄器截圖舉發違法開霧燈
以後在萬華區可以開霧燈不怕檢舉了嗎?8047

拍攝是8/8凌晨,舉發是8/8下午。
就在今天(8/15)下午回覆了:

您於2014年08月08日向本分局檢舉之交通違規案件,經派人深入查處,謹說明如下:有關您檢舉067-D6號車輛於本轄道路涉交通違規案,經審核檢附之檢舉內容資料顯示,在此向您說明:本項違規,以現場攔停舉發為宜,若依影(照)片逕行舉發恐有爭議,依據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第23條第4款:「民眾檢舉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檢舉資料欠缺具體明確,致無法查證,公路主管或警察機關應不予舉發」,本分局尚無法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據以製單舉發;感謝 您對本市交通市政等問題的熱心,如有說明未及之處,謹致歉意。



於是打了通電話詢問承辦員警,員警表示:


這類的違規(指開霧燈)以現場攔查為宜,以照片舉發會有爭議。
因為我們要攔下來,看看那個是不是真的是霧燈。

因此他們不會以照片舉發此類違規。


員警後來表示,霧燈無法檢舉,還可以檢舉停進停等區、轉彎未打方向燈等等違規阿,
可是我想檢舉的是這種亂開霧燈影響用路人安全的項目阿,抓照片不用花時間逆?


所以以後大家可以光明正大開著霧燈,
在台北市萬華區趴趴走了嗎?



有許多朋友提到,路上遠燈、HID未上魚眼等等更嚴重,為什麼我專挑霧燈,
這一定要解釋一下,我個人更討厭以上兩項。

但是遠燈、HID未上魚眼無法以錄影或相片檢舉。

所以只能挑能夠檢舉的,抓一個算一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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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友回覆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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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章最後由 葡萄不一樣 於 2014-8-15 17:43 編輯

好棒好棒好棒喔

你是寄到該區警察局? 還是該市交通大隊?

若是分局請繼續往上報  交通總隊  怎麼說


台灣警員就是愛知法玩法,完全沒有一定程序超棒的以後在萬華區可以開霧燈不怕檢舉了嗎?1435


台灣交通大隊連最基本的車輛霧燈、煞車燈都無法分辨? 這種基本專業知識都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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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透過線上檢舉系統舉發的。您提供的點子不錯,我會送交通大隊確認。  發表於 2014-8-15 17:57
因為有些車輛,後面有加裝(或原廠提供)第三煞車燈,所以照片舉證有一定難度,現場舉發比較無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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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台車的第三煞車燈在後車窗上緣,如保險桿上的是煞車燈,那麼這張或許應該改送監理站?  發表於 2014-8-15 17:59
讚: 5
  發表於 2014-8-15 17:55
4#
tick228 2014-8-15 18:14 只看這個作者
相片曝光太嚴重, 燈色與現實完全不符, 如何証明此相片未經編修?
有疑慮的相片, 如何舉發?

以後在萬華區可以開霧燈不怕檢舉了嗎?3352

這張照片有爭議的地方在當時是停等紅燈.連上方的第三煞車燈也亮著.若是車主硬說那是煞車輔助燈那該如何? 只能說樓主拍的時機不對!! 殘念!!
本文章最後由 葡萄不一樣 於 2014-8-15 18:54 編輯

樓主抓幾張原廠車燈配置照片

看看交通隊還有啥鬼話可以說?

原來第三煞車燈會在車屁兩旁,第一次所聞!(沒記錯的話法規有規定霧燈要比煞車燈低)

還有指照片曝光??  霧燈有開就是有開和照片清不清有何關係?

該市交通隊再這樣鬼話,繼續網上寄 公路總局  看看是不也是一樣鬼話?

記得資料要附上完整,這樣承辦人員才不會鬼話連篇

<圖片官網超連結可能會自己消失↓>
以後在萬華區可以開霧燈不怕檢舉了嗎?1739

若是安全帽頗帶未繫緊被拍到,是不也要說未現場確認是否沒繫緊,而是不照片拍攝角度因素看起來像沒繫緊,所以無法製單?
前幾天用這張行車紀錄器截圖舉發違法開霧燈
以後在萬華區可以開霧燈不怕檢舉了嗎?4823
拍攝是8/8凌晨,舉發是8/8下午。
就在今天(8/15)下午回覆了:

您於2014年08月08日向本分局檢舉之交通違規案件,經派人深入查處,謹說明如下:有關您檢舉067-D6號車輛於本轄道路涉交通違規案,經審核檢附之檢舉內容資料顯示,在此向您說明:本項違規,以現場攔停舉發為宜,若依影(照)片逕行舉發恐有爭議,依據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第23條第4款:「民眾檢舉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檢舉資料欠缺具體明確,致無法查證,公路主管或警察機關應不予舉發」,本分局尚無法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據以製單舉發;感謝 您對本市交通市政等問題的熱心,如有說明未及之處,謹致歉意。

於是打了通電話詢問承辦員警,員警表示:
這類的違規(指開霧燈)以現場攔查為宜,以照片舉發會有爭議。
因為我們要攔下來,看看那個是不是真的是霧燈。

因此他們不會以照片舉發此類違規。

員警後來表示,霧燈無法檢舉,還可以檢舉停進停等區、轉彎未打方向燈等等違規阿,
可是我想檢舉的是這種亂開霧燈影響用路人安全的項目阿,抓照片不用花時間逆?

所以以後大家可以光明正大開著霧燈,
在台北市萬華區趴趴走了嗎?

檢舉汽車駕駛人未依規定使用燈光(例如:非遇雨、霧時,使用霧燈)的時候,或許使用動態影像,比較容易足資認定違規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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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部份我會試試看,以後萬華區的違規都會附上片段  發表於 2014-8-17 19:37


臺中市道路交通事故扶助協會理事長
我覺得這個應該不是這位運將故意要開「後霧燈」的!
因為現在的車很多都有前後霧燈這個功能
而大部份的霧燈開關都跟大燈做在一起
所以有可能是一些老運將比較熟知以前舊型簡單的房車
卻不太了解現在新款車型的一些新配備

本身從事汽車業的我
也常常為了要開大燈、卻轉成前後霧燈
在霧燈沒轉回OFF前、此時再開啟大燈
是有可能會連帶著前後霧燈的開啟!

法規不曉得是否有此項規定

車輛在一般平面道路或是氣候未達起霧狀態、且視線清晰的情況下
開啟該車輛原廠標準配件的所有燈系
這有算違規情形?

我想法規應該沒這樣限制吧!

舉個例:
某家機車車廠、原廠出車時前斜板就有兩條長長的白光燈
晚上有些人也覺得它很剌眼
難道也要拍下該車檢舉嗎?
車主:「原廠標準配件」!  
檢舉了、那又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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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上白天的霧燈我也一定送,白天都可以開了,晚上說不開我才不相信。此外,將霧燈改為連動也是違規的喔!  發表於 2014-8-17 19:37
G6的部分,這個就是法規上的漏洞了,因為立法時並未考慮LED的特性,有機會會反應給立法先進們參考。  發表於 2014-8-17 19:36
全世界都有這一條,未依規定使用車燈得XXXXXX...........  發表於 2014-8-17 01:25
呵 這種水準也叫從事汽車業...  發表於 2014-8-16 11:42
各位大德,保桿上的是TOYOTA原廠的後霧燈,開關在左手燈控面板上,並非和剎車連動,這位司機是故意開的。
有圖為證的檢舉也能被打槍,果然是精良的警方。
altis2003 發表於 2014-8-15 21:17 以後在萬華區可以開霧燈不怕檢舉了嗎?1411
我覺得這個應該不是這位運將故意要開「後霧燈」的!
因為現在的車很多都有前後霧燈這個功能
而大部份的霧燈 ...
所以有可能是一些老運將比較熟知以前舊型簡單的房車
卻不太了解現在新款車型的一些新配備

本身從事汽車業的我
也常常為了要開大燈、卻轉成前後霧燈
在霧燈沒轉回OFF前、此時再開啟大燈
是有可能會連帶著前後霧燈的開啟!

法規不曉得是否有此項規定

車輛在一般平面道路或是氣候未達起霧狀態、且視線清晰的情況下
開啟該車輛原廠標準配件的所有燈系
這有算違規情形?

我想法規應該沒這樣限制吧!


舉個例:
某家機車車廠、原廠出車時前斜板就有兩條長長的白光燈
晚上有些人也覺得它很剌眼
難道也要拍下該車檢舉嗎?
車主:「原廠標準配件」!  
檢舉了、那又如何!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 109 條:               
汽車行駛時,應依下列規定使用燈光:
一、夜間應開亮頭燈。
二、行經隧道、調撥車道應開亮頭燈。
三、遇濃霧、雨、雪、天色昏暗或視線不清時,應開亮頭燈。
四、非遇雨、霧時,不得使用霧燈。
五、行經公路主管機關或警察機關公告之山區或特殊路線之路段,涵洞或
    車行地下道,應依標誌指示使用燈光。
六、夜間會車時,或同向前方一百公尺內有車輛行駛,除第一百零一條第
    三款之情形外,應使用近光燈。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 42 條:               
汽車駕駛人,不依規定使用燈光者,處新臺幣一千二百元以上三千六百元
以下罰鍰。


機車或小型車:一千兩百元。
大型車:二千八百元。


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
附件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表(103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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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大大支援法條  發表於 2014-8-17 1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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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於 2014-8-16 11:33
讚: 5
  發表於 2014-8-15 23:05
讚: 5
  發表於 2014-8-15 22:28


臺中市道路交通事故扶助協會理事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