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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gra改裝音響罰單 第16條被改成第18條 7/30更新

你爆粗口就是一大敗點,再來他硬扣你音響也是可以接受的吧?
畢竟你都說形成回音了,這音量應該不小喔!

再來就是,我對物品扣押管制的鬆散覺得誇張,
不管是裁決室還是派出所,真的要確認後才跟民眾講,
不確定性的東西別信口開河,讓人浪費時間去到處跑到處問....
12#
廷華 2014-7-22 08:59 只看這個作者
重點 你把你車 跟你的頭像PO出來  大家就應該知道為什麼你被警察刁了
...........

警察的素質真的不一..... Tigra改裝音響罰單 第16條被改成第18條 7/30更新7363
有些車原廠的還硬說你是改裝 Tigra改裝音響罰單 第16條被改成第18條 7/30更新9714

不過大大,你放音樂 真的經過派出所時,應該就要先關才對= =
有行車紀錄器
1.警察犯了強制罪
2.警察未出示證件表明身分
3.現場無專業人員或監理站人員陪同,無法直接開罰單,只能開驗車單
4.為什麼警方有權力叫車行過來拆車?
5.依妨害公務現行犯須做筆錄,但無權動你的財產
6.警方是否有錄影存證
7.光第一點就讓警方吃不完兜著走了,他只能攔你但不行碰你的任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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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七就有很多理由說嘴!不知現今能否讓該員警洗門風一下!真操蛋的  發表於 2014-7-22 21:23
讚: 5
記起來!哪天碰上再來接招~  發表於 2014-7-22 17:29
讚: 5
  發表於 2014-7-22 11:29
如果我是你我會要警察局把音響生出來還我
我絕對不會打去其他地方問
你們警察把我東西搞不見要我自己去找 ?
那你警察要不要繳稅給我花或是幫我出電話費 ?
汽車可以配備音響 , 機車就不可以嗎 ?

加裝音響就違規 ?

法令跟不上時代又一樁 !
申訴能成功就表示員警的處理的確有暇疵
台灣警察的執法水準本來就不高不低了
台灣法律真的很糟

鬼島之名不是爛的虛名
廷華 發表於 2014-7-22 08:59 Tigra改裝音響罰單 第16條被改成第18條 7/30更新9845
重點 你把你車 跟你的頭像PO出來  大家就應該知道為什麼你被警察刁了

車已經PO了 跟頭像有什麼關係
白椰林 發表於 2014-7-22 10:55 Tigra改裝音響罰單 第16條被改成第18條 7/30更新7467
有行車紀錄器
1.警察犯了強制罪
2.警察未出示證件表明身分

第16條第1巷第5款確實要沒收該器物......
結果現在他把第16條撤回改開第18條~"~
「汽車車身、引擎、底盤、電系等重要設備變更或調換,或因交通事故遭受重大損壞修復後,不申請公路主管機關施行臨時檢驗而行駛者,處汽車所有人新臺幣二千四百元以上九千六百元以下罰鍰,並責令其檢驗。汽車所有人在一年內違反前項規定二次以上者,並吊扣牌照三個月;三年內經吊扣牌照二次,再違反前項規定者,吊銷牌照。」
感覺就是硬要搞我 XD
警察手臂上就有他的身分
丁丁紫 發表於 2014-7-22 12:00 Tigra改裝音響罰單 第16條被改成第18條 7/30更新1274
第16條第1巷第5款確實要沒收該器物......
結果現在他把第16條撤回改開第18條~"~
「汽車車身、引擎、底盤 ...

剛剛去翻條例...確實要應入沒收
不確定直接從電瓶接線出來叫修改電系,還是必須更動車上電系才叫修改電系
而且我看到第18條之1...我傻眼了,不裝行車記錄器也會罰喔
第18條之1(汽車所有人之處罰~未裝設行車紀錄器)
  汽車未依規定裝設行車紀錄器者,處汽車所有人新臺幣一萬二千元以上二萬四千元以下罰鍰。
  汽車裝設之行車紀錄器無法正常運作,未於行車前改善,仍繼續行車者,處汽車所有人新臺幣九千元以上一萬八千元以下罰鍰。
  未依規定保存行車紀錄卡或未依規定使用、不當使用行車紀錄器致無法正確記錄資料者,處汽車所有人新臺幣九千元以上一萬二千元以下罰鍰。
  違反前三項之行為,應責令其參加臨時檢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