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碼
 註冊

檢舉逃漏稅得舉證 挨轟難度高

来源: maggie 2014-7-17 07:05 只看這個作者 |閱讀模式
0 3107
為防止商家逃漏稅,國稅局鼓勵民眾踴躍檢舉,若被檢舉商家確實逃漏稅,檢舉人還有獎金可領。但家住新北巿板橋區的高小姐說,她曾試圖向國稅局檢舉疑似逃漏稅的簡餐店,但國稅局居然回覆她,要舉證店家逃漏顧客消費額4萬元以上,才會有檢舉獎金可領
高小姐痛斥,一般消費者如何得知店家逃漏消費金額?又不可能在店門口一一問所有消費者,「政府希望我們檢舉,但又管太多」。
一般民眾檢舉店家逃漏稅,要附上可偵查的逃漏稅事實,但針對免開統一發票,且實際月營業額超過20萬元的店家,民眾因舉證事實不足,往往檢舉得不到獎金。
事證不足就沒獎金
高小姐說,新北市板橋區有間簡餐店生意很好,24小時營業,店內至少可坐30至40人,但消費結帳時卻沒有給顧客發票,有逃漏稅嫌疑。但當她打電話到國稅局檢舉時,卻得到人員回覆,雖然會處理,但因無相關檢舉事證,沒有檢舉獎金。
依「稅務違章案件減免處罰標準」規定,民眾的檢舉獎金由店家繳納的罰鍰提供,但若罰鍰在2000元以下免罰。以5%營業稅的比率試算,等於要證明單筆或累計消費額達4萬元,證明其逃漏稅額,才會有檢舉獎金。至於民眾的檢舉獎金,則將在該店家消費金額的20%計算,過去曾有民眾檢舉逃漏稅的羊肉爐店,但因消費金額為310元,只拿到3元檢舉獎金。
高小姐說,她並不在意檢舉獎金,但認為舉證有十足困難;雖然國稅局表示可以拍照錄影方式檢舉,「有誰會在簡餐店錄影一整天?」況且店家沒給發票,消費者也拿不到店家收入帳冊,「該如何證明我曾經消費過?」國稅局的作法非常矛盾。
康姓上班族說,民眾檢舉後,國稅局本來就該去查稅,但國稅局設下這樣的法規,有意圖使人不檢舉的嫌疑。



立委建議別設門檻
綠委黃偉哲說,消費者舉證確實有一定難度,且查逃漏稅是國稅局職責,不應「善小而不為」,若沒設立門檻,小額獎金也發放的話,反而可增加民眾檢舉意願;不少逃漏稅的店家都是長期大戶,若民眾願意舉發,屆時補稅金額和罰鍰都很可觀,國稅局別小鼻子小眼睛,要放長線釣大魚
政府回應
財政部台北國稅局表示,若都不要求檢舉事證就提供獎金,易讓民眾誤認為是賺錢手段,且獎金試算方式為罰鍰的2成,若試算下來金額過少,也不符民眾蒐集事證的成本。坦言雖不便民,但舉證仍然必要。台北國稅局說,即便是罰鍰不足2000元的小額逃漏稅,只要民眾檢舉,國稅局仍會去查,只要累計超過3次,就會勒令店家停業。

資訊來源:
http://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40717/35963981/%E6%94%BF%E5%BA%9C%E7%AE%A1%E5%A4%AA%E5%A4%9A%EF%BC%9A%E6%AA%A2%E8%88%89%E9%80%83%E6%BC%8F%E7%A8%85%E5%BE%97%E8%88%89%E8%AD%89%E6%8C%A8%E8%BD%9F%E9%9B%A3%E5%BA%A6%E9%AB%98

給個讚

讚: 5.0
讚: 5
  發表於 2014-7-17 19:21
收藏
收藏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