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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向燈裝恆亮器 騎士挨罰不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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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D~TOP 2014-6-28 16:36 顯示全部回文
小弟覺得要檢舉也應該檢舉改的像電子花車一樣的機車吧!
像是照地燈、小綠人、煞車燈爆閃、還有就是晚上從對向遠遠看就是一團紅車、藍車、綠車、甚至紫車的發光體

方向燈恆亮只要不刺眼小弟覺得還OK,畢竟側邊還是看不太清楚尾燈
方向燈恆亮不一定是給後方注意,有時也是提醒側邊人車,就像汽車一開始只有前後方向燈,後來前葉子板也有,到現在的後視鏡外殼也都有方向燈,不都是要讓側邊的人車注意該車的動向嗎?

反觀機車,側邊好像頂多反光片吧,說真的不被注意的機率還是比較高!
而且現在方向燈的造型都往前延伸(新舊G5為例),必須在不加裝燈飾的情況下,讓周邊人車注意,我想方向燈恆亮是不錯的作法!
如果政府真的要回應的話應該檢討規定是否還適用!畢竟目前機車數量遠比2-30年前還多很多
也許會有人認為這些是歪理,小弟虛心接受,恆亮、魚眼、HID等等畢竟規定沒改就是不合法!
以上只是小弟的見解,反正政府又不關心機車族,大家也都是上來發發牢騷,不是嗎?方向燈裝恆亮器 騎士挨罰不服4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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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大哥... 錯就是錯是沒說不對 您舉的例子也實在是很極端的. 如果假設真的排除道德觀念 F大說的不也是對的嗎".... 個人認為5樓說的很對   發表於 2014-6-29 13:14
樓下的大哥...您是認真的嗎?  發表於 2014-6-28 20:56
殺1人 跟殺10人 2個都有反悔之意 殺1人的可能只被判10~20年 殺10人的應該會判無期或死刑 你覺得哪個輕?  發表於 2014-6-28 2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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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同,總比一堆改管的,又吵又不合法的好多了  發表於 2014-6-28 19:43
錯就是錯,還有分錯多錯少的嗎?? 殺一個人跟殺十個人,您覺得"只"殺一個人罪比較輕嗎?  發表於 2014-6-28 19: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