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章最後由 maggie 於 2014-6-27 12:07 編輯
「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花蓮縣1名警察騎警用機車行經瑞穗鄉舊台九省道往玉里南下路段時,被民眾拍下「未戴安全帽」值勤行駛在道路上的畫面,民眾將2張照片PO花蓮同鄉會臉書,引起熱論,還有人調侃留言說「安全帽被偷,趕回警局報案嗎」、「這是特殊安全帽嗎?」還是「國王的安全帽。」
花蓮縣警察局交通隊長黃增樟表示,依《道路交通處罰條例》規定騎機車就得戴安全帽,身為警察執法人員更應遵守法令,將依法開罰500元罰鍰。對於警察違規還被民眾拍照PO網,縣警局長艾鵬已獲悉此事,他相當震怒,要求轄區分局主管至少處以該名警員申誡以上的處份。
資訊來源:
http://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local/20140627/423783/%E9%A8%8E%E8%AD%A6%E8%BB%8A%E6%9C%AA%E6%88%B4%E5%AE%89%E5%85%A8%E5%B8%BD%E3%80%80%E8%AD%A6%E5%93%A1%E9%81%AD%E6%B0%91%E7%9C%BE%E6%8B%8D%E7%85%A7PO%E7%B6%B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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