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章最後由 娜希亞 於 2014-6-20 02:08 編輯
(四) 方向燈:
1、燈色應為橙色。
2、照明面距地高在空車狀態時,上緣應在一.二公尺以下;下緣應在○.三五公尺以上。
3、閃爍次數每分鐘在六十次以上,一百二十次以下。
4、中華民國九十二年一月一日起之新車型及中華民國九十四年一月一日起新登檢領照之新車應符合本項規定:前方向燈之照明面內緣距二十四公分以上;後方向燈之照明面內緣距十六公分以上。
應該叫商家改裝=方向燈恆亮
(十) 機車前位置燈:
1、燈色應為白色或淡黃色。
2、應為單燈式,或二燈式對稱裝設。
3、裝設位置:照明面距地高在空車狀態時,上緣應在一.二公尺以下,下緣應在○.三五公尺以上。
俗稱:小燈
我自己也做犯法的事:我車大燈改LED
(雖然小弟地處偏僻,條子不抓這個,個人因素想體驗最省電模式)
但犯法是事實被開單我也認了還有我方向燈有貼薰黑燈膜
(九) 機車輔助煞車燈:
1、顏色應為紅色。
2、燈具基準中心應在中心縱向面上並高於其他後方燈具。
有人對這有疑問這是能裝的好嗎?燈色為紅色就好,因為我也有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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