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樣米養百樣人
我上個星期也才和一個肇事車主解(不太高興)
我騎機車在機車道上被一台汽車撞了
責任鑑定出來我無肇事責任
車子維修費用------10000元
就醫急診費用------1000元
安全帽--------------3200元
還有衣服背包零零總總的
結果對方一開始說"一萬元"和解
跟他說明我損壞的東西與價格以後
對方回我說
1.車子他有認識朋友可修應該可以不用這麼貴(這部分跟您一樣,但是對方是北部人我是南部人 在南部出車禍 難不成我還要拖車去北部修?)
2.安全帽不能修嗎 難道我都沒想過可以維修嗎?(我還真沒聽說過安全帽可以維修的 我回她說如果他有認識有在維修安全帽的 告訴我 我一定去修)
受傷期間一句電話問候都沒有,等到我連絡他要提起告訴了才開始要談和解
PS:過來人的慘痛經驗,而且已經詢問過律師意見
提起過失傷害告訴就對了 提出民事賠償
交給法院去審理
尤其遇到白目地 跟他講那麼多是沒用的 只有走法院 對方才會害怕要真心處理
以上給樓主參考 慘痛過來人經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