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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姓男子近7年來每年都因酒後駕車被抓,就算駕照遭吊銷仍惡性不改,去年11月吳男第8次酒駕被抓,法官痛批他罔顧他人和自己生命安全,重判8個月有期徒刑,讓他暫與酒精隔絕。 判決書指出,做粗工的吳姓男子,去年11月間在桃園某工地喝酒後,醉醺醺騎機車到新竹,沿路左搖右晃重心不穩,被遭巡邏警員眼尖攔查,發現他酒測值高達每公升0.65毫克,遠超過標準值。
吳男庭訊時態度良好,坦承愛喝兩杯,但承審法官發現,吳從民國96年起每年都是酒駕的固定「常客」,也因此遭吊銷駕照,遭判罰逾數10萬元,但他仍老神在在,酒駕再抓也罰不怕。 法官認為,吳男8次酒駕紀錄太誇張,嚴重罔顧他人生命安全,審理後決定不讓吳有罰款的機會,依公共危險罪重判他8個月有期徒刑,讓他到獄中好好反省。
資訊來源: http://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40506001628-26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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