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斑馬線有保障! 闖紅燈遭撞死獲賠160萬

我也覺得不能認同!
今天行人違規在先,哪有什麼路權不路權?
如果機車騎士也受傷,甚至死亡.....怎麼賠?
騎車開車在路上要注意的事情可多的哩!
這樣的判例,實在對騎士不公平!
船長不老 發表於 2014-5-2 09:04 斑馬線有保障! 闖紅燈遭撞死獲賠160萬7780
一條人命,還是自己的命,被撞死領160萬,還花不到,居然有人覺得划算?
那你過來我這哩,切結書寫一寫,領1 ...

因為
是闖紅燈還不看路的自己害自己
處在危險下
還害人才大學就背負過失致死罪
要是碰到想不開的

行人穿越道變成多一選擇
第一次看到這種事  太誇張了吧     
先別說路權誰對誰錯...在台灣一條人命只值160萬......
衝進斑馬線也算嗎 ??????????

真差 !!!!!!!!
hitorex0906 發表於 2014-5-2 00:24 斑馬線有保障! 闖紅燈遭撞死獲賠160萬5467
這跟國家先不先進無關,也不一定就有絕對路權,之前美國就有篇報導,行人闖紅燈被駕駛撞死,

法院判駕駛 ...

你說的這種報導我也有看過,的確是有這樣的判決與後續的賠償動作,但是你沒提到的是這個案例為何是如此的判決的原因,是因為這個行人是故意橫越馬路被車撞死的,因為這個人異想天開認為可以獲得高額的賠償金,之所以這件事會曝光是因為在該地區別的路口監視器有拍到這個人也曾用類似的方法而得逞,這也是因為肇事者去蒐集很多路口監視器後意外發現的,所以才會有這樣的判決案例,不過沒把內容看清楚與理解似乎是你的通病,我的發文當中有提到在一些所謂的先進國家他們的人民對守法這件事可是很嚴肅的看待,正如我文中提到的守法可是最基本的,所以才會有你提到的往生者家屬賠償與道歉的事情,正如你提到的助跑哥,姊的例子就又證明你根本沒有把標題看清楚,台灣的這條法規是指行人行經路口法定的路徑如"斑馬線"等才享有這所謂的絕對路權,而不是只要是行人行經路口即享有這樣的保障,所以請你看清楚所有的內容,並針對符合標題或是別人的發言內容去反駁或是糾正,而不是去提一些亂象來強調自己的無知,這些助跑的人可都不是在斑馬線上或是任何的法定路徑上去助跑,而都是在馬路的正中央阿斑馬線有保障! 闖紅燈遭撞死獲賠160萬9373斑馬線有保障! 闖紅燈遭撞死獲賠160萬3943斑馬線有保障! 闖紅燈遭撞死獲賠160萬3350
climaxes 發表於 2014-5-2 22:31 斑馬線有保障! 闖紅燈遭撞死獲賠160萬4418
你說的這種報導我也有看過,的確是有這樣的判決與後續的賠償動作,但是你沒提到的是這個案例為何是如此的判 ...

這位大大,你搞錯了我的重點,我並不是,也沒有針對你的發文而對你做情緒性的批判,

你的文章我也每個字都看得很清楚,而我的文章內並沒有任何針對大大你做出攻擊的言論,

我不曉得你這麼氣憤的一下說我不把內容看清楚與理解,一下又說我無知的點在哪,

我單純的只是想說明,一個先進的國家,

應該是好好倡導人民守法的重要性,而非一昧的提高某類用路人的權利,

這樣不對等的用路條件,很容易滋生事端,所以你不需要這麼激動的回文來抨擊我,

我覺得我文內敘述的重點大大你應該也同意,

正如你說的先進國家他們的人民對守法這件事可是很嚴肅的看待,他們為什麼會這麼嚴肅的看待,

就是因為該政府有在倡導守法這塊做出努力,一些先進國家是把交通安全觀念並入教育裡,

不斷淺移墨化的教育著他們的國民,讓守法的觀念根深蒂固的植入國民的心中,

但是這並不代表他們在類似的案件裡就會做出偏頗的決定,我跟你看到的新聞並不同,

因為我看到的報導是該往生者因為趕時間,所以做出闖紅燈過有斑馬線之路口的報導,

因為他的行為,影響了當時的交通,後續的處理也影響了該駕駛的生活,

所以往生者家屬相當明理的對該駕駛做出賠償與道歉,沒有你看的那篇這麼多陰謀,

而台灣目前就是因為有這種帝王條款,讓人民以為行人就是無敵,

而且台灣有些行人隨意衝出被撞的案例也並非發生在路口或斑馬線上,

就算駕駛人沒肇責,照樣是駕駛人買單,可見是不是在斑馬線上對台灣法規來說重要性何其低,

也就是這樣,才會衍生出助跑哥,助跑姊在路上殘害其他用路人,

最後,會回覆大大你的文章,單純是因為你有提到先進國家保障行人種種,

只是想說明這些先進國家在保障行人的同時,可不是讓行人就擁有所向無敵的條件,

這點是台灣應該要借鏡的,加上這是討論版,因為討論的是相同議題,所以回覆大大的文章做連貫,

如果大大要這麼主觀的看待良性討論的回覆,那我也只有遺憾,

往後版上有緣再相遇,我會知道要避免回覆大大的文章,以免又讓大大徒增不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