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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車「臨停族」小心了!對於機車騎士在橋梁上臨停拍照,或在隧道內違規臨停穿雨衣的現象日益增加,交通部路政司監理科科長趙晉緯指出,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5條」內容,汽機車駕駛人在橋梁和隧道內不能臨時停車,若違反將處新台幣300元以上、600元以下罰鍰,警方可先行勸導,若勸導不聽即應開罰。
不少機車族近來紛紛反映,行經橋梁時,常會遇到騎士突然停車下來拍夕陽美景,不然就是騎車突遇下雨,隧道口就會聚集一堆騎士停車穿雨衣,後方騎士遇到這些「臨停族」,一旦反應不及或沒有保持距離,就很容易摔車,呼籲警方應對這些看起來微小卻可能影響行車安全的違規視而不見,應加強取締和宣導。
趙晉緯表示,「用路人確實不能在隧道內換雨衣,影響後面行車」;至於民眾在橋上拍照的舉動,也可能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1條」,即機車駕駛人行駛於道路時,以手持方式使用行動電話、電腦或其他相類功能裝置進行撥接、通話、數據通訊或其他有礙駕駛安全行為者,可處新台幣1000元罰鍰,依執法單位認定違法情形及適用罰則。
對有越來越多民眾反映的騎士橋上拍照和隧道換雨衣狀況,交通部道路交通安全督導委員會執行秘書謝界田坦承,政府的確還沒做過類似的宣導,但橋上拍照是萬萬不可的妨礙交通違法行為,至於聚集在隧道內穿雨衣,「雖於心不忍,但同樣也是不好的行為」,未來擬以書面文宣交付給各縣市政府宣導。
謝界田並表示,該單位將在交通部每季召開的22縣市道安聯席會議上提出此案,要求各地方官員帶回宣導。
執掌取締業務的警政署交通組官員表示,若是在不妨礙交通的情況下,多會以勸導代替取締,但為了自身方便在交通繁忙的橋梁或是隧道內隨意停車,可處600元罰鍰;不過官員也坦言,在橋上或隧道內的狀況較難顧及,將會請當地警察局加強取締,或透過轄區治安會議和大型集會活動場所加強宣導。
全文網址: 橋梁上拍照、隧道穿雨衣 機車違規臨停開罰 | 生活新聞 | 生活消費 | 聯合新聞網 http://udn.com/NEWS/LIFE/LIF1/8637587.shtml#ixzz2zzAWeoR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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