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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民眾去年十二月開車上國道,因e-Tag儲值金額不足,行經十二個收費站未能成功扣款,今年一月到門市儲值三千元,原以為系統會自動扣除欠費,不料本月初一口氣收到十二張、共三千六百元欠費罰單,讓她直批遠通收費系統「沒有便民反而擾民,非常過分!」
期限前儲值可申訴蘇姓民眾平時固定用e-Tag儲值扣款,去年十二月一、五及十二日三天,行駛二高往返中部,今年一月五日收到簡訊才知餘額不足,一月八日到遠傳門市儲值三千元,並告知有欠費問題,門市人員回說儲值即可,她以為儲值金額可自動抵扣,不料本月卻收到十二張罰單。
罰單申訴單位、高公局南區工程處表示,類似案件不少,「十二張罰單還只算中等。」南工處副處長許金寶表示,遇類似問題可提申訴,若用路人在繳費期限前已儲值,但因遠通系統設定問題未能完成系統內認定的繳款,高公局應會視同已繳款,撤除逾期未繳罰單。
遠通發言人陳世莉回應,系統設計帳單收費周期為半個月,該用路人欠費太久,已達雙掛號催收階段,儲值金額不能自動全面回扣。她提醒,若欠費未能直接儲值扣繳,門市收費事務機都會顯示提醒補單,為避免衍生多餘費用,還是注意儲值金額,或使用信用卡扣款。
資訊來源: http://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40422/35781885/e-Tag%E6%9C%AA%E8%87%AA%E5%8B%95%E6%89%A3%E7%B9%B3%E6%9E%89%E6%94%B612%E5%BC%B5%E7%BD%B0%E5%96%A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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