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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燈左轉 違規問題 請益

来源: eyeshield0616 2014-4-4 17:27 只看這個作者 只看大圖 |閱讀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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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章最後由 eyeshield0616 於 2014-4-4 17:29 編輯


在上班的途中 行經 一個T字路口

剛好左側有一間便利商店 機車停在便利商店門口

接著買完東西出來後 算是逆向左轉 其實我分不太清楚

接著就被警察杯杯 攔了下來 舉發我紅燈左轉

此路口沒有待轉區 所以不需要兩段式


請問各位大大 這樣可以申訴嗎  還是只能乖乖的繳罰單


因為這張真的有點貴....


附上
地理位置圖:
紅燈左轉 違規問題 請益8770

行進路線圖:
紅燈左轉 違規問題 請益9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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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友回覆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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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附上GOOGLE 街景圖 這樣配合比較清楚
買完左轉時的燈號是???
4#
XU5171 2014-4-4 18:18 只看這個作者
記得有一條交通法規是單向雙線到以下是可以直接左轉的
  1.1800元而已(闖紅燈)按住某器官嘴裡念這祝賀辭去繳吧你都簽名了要申訴很困難.記住阿"半年內"不能再犯闖紅燈阿,不然就3600元飛了吊扣駕照一個月還得去交通安全講習上課(兩次闖紅燈總共3600).
  2.路口怎麼沒雙黃線?我記得有紅綠燈的路口都畫停止線連接雙黃線.(另一邊路口)更何況直行車道都有紅綠燈為何沒雙黃線?你跨兩邊路口雙黃線(路口也沒畫黃網區,你畫得怪怪的)請下一個鍵盤專家跟他講跨越雙黃線多少?還兩次!!!
ˇ3.員警開單都是徑行舉證,也就是他看到你違規攔下你開單你簽名了就是承認違規很難反證成功:去找監視器兩邊路口便利商店調閱,光是調閱監視器你已經就不繳罰單被加倍了3600,等你看完調出畫面照相拿去行政法院申請,一下就判決你勝訴好了,也差不多3600多了.看完這裡你還要申訴那你就去吧.
  老話一句:以上說法僅供參考,以免我要負法律責任!!!
  PS:下次記得要違規左轉時先靠右熄火下車推車走過去,被開單!!!誰叫你又違規:行人闖紅燈600元(下車推車不違規:法規規定:汽機車"行駛"於道路,你用推的警察無法開單(我知道大家討論過但法院有判過:交通法規規定:汽機車行駛於"道路上"行駛這兩字是你要有騎開車動作(還要再解釋有一堆))
  再來還是以上說法僅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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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定中的行駛,不是包括牽車嗎? 這樣就沒事啊@@  發表於 2014-4-5 01:23
但要注意燈號  發表於 2014-4-5 00:04
讚: 5
逆向要過馬路,熄火用牽的一定沒事,台北市的交通警察跟我說的  發表於 2014-4-5 00:03
讚: 5
之前新聞報過台北一堆為了迴轉牽車過班馬線的,好像都沒事  發表於 2014-4-4 21:59
你應該是綠線方向綠燈..你直接轉過去吧
紅燈左轉=闖紅燈喔(朋友被開過)
如果是紅燈應該就不會被開了
現在牽車也是違規..新聞有播報過(非上面的行人闖紅燈)
本文章最後由 killpeople 於 2014-4-4 22:01 編輯

紅燈左轉
照你圖綠線來看看起來應該不是紅燈左轉吧
你紅燈是要被左方來車撞的嗎
你出來左轉才被抓嗎,還是進超商一出來就被抓
你的個警察的位置在超商旁邊
還是你紅燈左轉進超商,那應該就算是紅燈左轉,有些是會開紅燈迴轉
像那種要方式最好綠燈停在班馬線下車熄火用簽的等紅燈變綠燈再牽著走
這樣就沒有紅燈左轉了
之前新聞報台北機車都這樣搞迴轉的都沒事
不過假如是紅燈才牽左轉那我就不保證了

車子壞掉用牽的倒底算是行人還是駕駛人
那喝酒簽車算是酒駕還不是酒駕
有興趣可以去找找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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搜到了這個不知道是不是真相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37&t=2345048&p=10  發表於 2014-4-5 01:28
我記得人力、獸力都算行駛。  發表於 2014-4-5 01:27
基本上...就算你真的沒有違規...只要你簽了紅單...表示你承認了你違規...所以申訴也沒有用.....
  PPS:你應該有第二條:機車未依地面標誌(箭頭直行)行駛道路,通常箭頭直行道路是要你直行而不能隨意變換跨越車道行駛(而你是跨越車道到對面便利商店)(越來越多條違規)那要轉彎怎麼轉?請行駛到有箭頭指示左轉(通常是直行加左轉箭頭,但要特別注意一件事:機車要兩段左轉)(已經有人罵:誰跟你這樣走啊?都嗎是直接左轉還管你那麼多,我也是這樣轉,但標誌是如此,交通單位(交通警察甚至是法官會這樣說)(可能有人說:沒待轉區啊?所以爭議在這:應該是行駛到直行+左轉箭頭方可轉彎至便利商店買東西才是正確做法)
   你出便利商店因有騎車動作而警察這邊是紅燈嗎?如果是那謝謝你還是闖紅燈,因為你"騎"機車行駛的路段是紅燈範圍(都說你的圖怪怪的:應該會有行人穿越的斑馬線才對,不然幹嘛要紅綠燈管制?亮紅燈管制條子這邊路段,橫向(你直行方向左轉便利商店)(左右邊路段車輛都在前進,那條子這邊幹嘛要管制?給路人走過去對面對嗎?)
   剛剛上面有講:你有"騎車"的動作,如果你"熄火"(鎖匙置於OFF)推過去,你就省1800,而推機車不被開單標準動作:"""請熄火"""下車推車.沒熄火在法官或交通警察來說算騎車狀態下一律違規(一定要"熄火""下車"推車,所以有很多人沒熄火推車被開,包含下車,不要不下車有熄火,請你去跟法官解釋,這我沒辦法)
  以上說法大都是交通法規規定跟新聞看來的,所以我才會一直打上"以上說法僅供參考"因為推車動作爭議很大,所以無法解釋清楚(我都親眼看過警察指揮推機車的過紅燈,有沒有熄火推車?我哪有時間管那麼多?吵都吵不完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