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行車禁止滑手機等新規定上路,彰化縣鹿港派出所前天開出5張「自行車夜間騎車未開燈」罰單各3百元,但自行車族認為,新措施剛上路,一般人都不清楚,且未開燈並非嚴重違規,警方應先勸導,讓民眾建立新觀念。自行車新規定上月31日上路,鹿港派出所員警前晚在彰濱工業區巡邏時,發現5名越南、泰國籍外勞,在道路中並排騎著自行車,且自行車沒有任何反光標誌,也沒有車燈相當危險,員警將他們攔下,認為附近常有外籍勞工夜間一起騎自行車,卻常並排騎車佔據車道,屢勸不聽,因此前天依這項新規定「自行車夜間騎車未開燈」開罰。
彰化縣民詹婉騎腳踏車上下班,但卻不知道現在騎自行車違規會被罰,她認為,若晚上騎腳踏車沒開燈要罰錢,應該要先勸導,否則新規定才剛上路,大家都搞不清楚狀況,就被罰錢,太冤枉了!
民眾莊明樹說,他常在騎腳踏車外出運動,但曾經因視線太差,差點被車子撞上,他裝設腳踏車頭燈,不僅能照亮馬路,也能讓其他駕駛、騎士等民眾,能看見他,避免意外。
彰化縣警察局交通隊表示,新的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上路,未發現自行車騎士酒駕或滑手機,但夜間行車未開燈勸導68件、行經斑馬線勸導12件、交叉路轉彎時未禮讓勸導89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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