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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障車位占用開罰 停車要有證

来源: maggie 2014-3-9 09:16 只看這個作者 |閱讀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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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567座公私有路外停車場,有1180個汽機車身障停車格,過去常有占用狀況,近年交通局不定期派員稽查並開罰,改善占用情形,交通局表示,稽查時常有身障民眾不知需申請專用停車位識別證而引發誤解,提醒身障民眾可主動向社會局申請,保障自身權益。


新北市交通局表示,公私有停路外車場依規定必須有2%的車位數劃為身障停車格,但常有民眾貪圖方便占用,且過去無法規可罰,造成民眾僥倖心態,新北市在2009年前北縣時代就通過自治條例,占用路外停車場可罰600到1200元。


近年交通局每天不定期稽查,各區停管場也負責察看鄰近路外停車場,一旦發現身障停車格遭占用就直接開罰,審核公辦民營停車場廠商招標資格時,也將身障車位占用率納入參考。

近3年來新北市路外停車場占用



全文網址: 身障車位占用開罰 停車要有證 | 大台北 | 地方新聞 | 聯合新聞網 http://udn.com/NEWS/DOMESTIC/DOM2/8535133.shtml#ixzz2vQLQmCS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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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開車的我都知道要停車識別證不然會被罰,開車還不知道,裝傻啊  發表於 2014-3-9 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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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於 2014-3-9 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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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友回覆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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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i5978 2014-3-9 16:41 只看這個作者
開罰,那是一定要的,台南市停殘障車位未放黃卡(殘障車輛識別證)直接拖吊,
殘障車輛停一般車位一樣享停車費半價,
若忘記放黃卡的殘障車輛,停車單下面會註明未放黃卡,則停車費比照一般車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