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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黃姓民眾上月底開車行經桃園八德市和平路1442巷十字路口,遇紅燈時,因號誌不明顯,民眾誤闖紅燈,當時一輛警車橫向行經,發現違規,將黃男攔下開單,民眾不滿警方不聽解釋,執意開單,將行車記錄器影片po上網,表示警察搶錢,無所不用其極,還說號誌壞了,不是他的權責。
警方事後調閱警車行車記錄器,發現警車行經方向為綠燈,證實黃男闖紅燈,違規左轉,但再勘驗民眾行經方向的號誌,發現有多顆LED燈不亮,白天警示效果不足,紅燈不明顯,導致民眾誤判,因此撤銷罰單。
民眾行車記錄器中,車輛左轉時,橫向綠燈車輛正穿梭行進,也有網友回應:「看完你po的影片,按你過來的方向看燈號似乎是沒亮,不過,你應該可以看到對向是綠燈吧,你也知道自己闖紅燈啊!...你方向燈號不亮...別向的燈號可是正常的...不能認為燈號故障就能闖紅燈吧!」(石明啟/桃園報導)
![號誌不明誤闖紅燈遭開單痛罵警察搶錢2805]()
民眾行車記錄下錄下號誌不明顯,誤闖紅燈。翻攝畫面
![號誌不明誤闖紅燈遭開單痛罵警察搶錢586]() 警方行車紀錄器錄下當時行車方向綠燈,認定民眾闖紅燈。翻攝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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