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碼
 註冊

醒醒吧 , 違規跟車種路權無關的

應該是說,台灣的法律精神什麼時候允許連坐法了?
不是乘客司機的那種具有連帶關係的罰則喔? 而是跨越整個交通工具的連坐法。

機車騎士為什麼要因為其他騎士的違規被限制路權??
furanku 發表於 2014-3-10 18:41 醒醒吧 , 違規跟車種路權無關的4516
應該是說,台灣的法律精神什麼時候允許連坐法了?
不是乘客司機的那種具有連帶關係的罰則喔? 而是跨越整個 ...

長期教育之下 , 我們的機車騎士還真的吞下去了 ...醒醒吧 , 違規跟車種路權無關的9703

還會出來幫忙汽車駕駛來教訓機車駕駛 , 你憑甚麼跟汽車族平起平坐 醒醒吧 , 違規跟車種路權無關的4337
本文章最後由 jkklynn2004 於 2014-3-11 13:30 編輯
雲遊台灣 發表於 2014-3-10 13:54 醒醒吧 , 違規跟車種路權無關的8167
所以你的回文也顯示了你是那種汽車違規就是個案 , 要針對違規人再教育!

而機車違規就是通案 , 只要是白牌 ...

我應該從來沒有說過機車違規是通案吧?

當然,這又是我的錯,因為我沒有說清楚

我所謂的再教育是指,指定某一期間所有騎士/駕駛人都必須再次接受上路(術科)課程(時段就已假設車速分流正式實施後的2年間,至於是集體還是單獨則需再詳細探討),倘若通過即可領取駕照並上路

但觸法時,必須依照該錯誤進行個別指導,該騎士/駕駛必須再次於指定期間進行課程,通過後才可領取駕照
你已說要將機車路權提升與汽車同等,故我以為你也會將我對該汽車案例的處罰方式也套用至機車上,畢竟你的言論本身就是將所有的案例以個案為前提

這方面是我的疏忽,不過沒關係,錯了就是錯了

我只是覺得你一直不斷的使用案例及車禍數據當作主要言論,卻從沒看過提出詳細的改革內容,現在甚至認為我的說法就是堅持機車本身就是個錯誤,那我想我恐怕也沒辦法說什麼了,不好意思跟你僵持這麼久,也竭誠期望你們能夠改變整體的交通問題,我會持續關注進展的,期望能夠看到完整的一份解決方案


噗哧 , 原來我上餐館吃飯 , 覺得廚師做的菜不好吃 ,
那我就負責要煮一桌請大家吃喔 醒醒吧 , 違規跟車種路權無關的9086

要我改善也可以啦 , 至少給我沒有八百也要一千萬的顧問費吧 醒醒吧 , 違規跟車種路權無關的7135
六百多萬輛的汽車跟一千五百多萬輛的機車 , 我一台只收 0.5 元 , 合理啦 ~

反正汽車違規都是個案 , 而騎機車的都是三寶 , 不就是這樣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