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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府觀光旅遊處昨天公告,三月一日起將管制總重逾廿一噸大型貨車行駛台東市區,十二米以下道路全面禁行,若有施工、貨物運輸需要,則須事前提出申請。 縣府公告宣導期3個月 觀旅處長陳淑慧表示,管制範圍在志航路、民航路、豐谷北路、豐谷南路、臨海路、馬亨亨大道內的台東市區,全市四十六里有卅一里囊括在內,只要在區域內道路寬度小於十二米,即不可行駛,但因施工等特殊需要,可以於七天內以書面或線上提出申請,三月一日起為三個月為宣導期。 有施工需求可提出申請 申請者必須提出路線圖,車牌號碼、公司執照、營利事業登記證、行車執照影本、駕駛執照影本等,期限最長半年,觀旅處交通事務科長朱育賢說明,網址預計廿七日前會上線,業者以書面提供相關證明影本存查後,之後都可以用網路申請。 砂石公會理事長李建興表示,支持縣府措施,也會對員工加強教育訓練,不過他說,有時市區住家需要小型修繕,總是希望儘快處理,不太可能等七天受理期,且卡到假日、下班沒人處理申請等問題,希望施行三個月後,縣府會檢討缺失後再正式上路。對此朱育賢表示,網路申請原則上可以儘快滿足業者需求,若工程十分急迫,只要線上提出、即可儘快受理、核發通行證。 朱育賢說,市區雙線道、有停車位的主要道路基本上均超過十二米,在宣導期後將由警政單位稽查取締,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第六十條規定,違規者將可處九百元以上、一千八百元以下罰款。 至於民眾如何「目測」貨車總重量超過廿一噸?李建興指出,一般貨車身車會寫明限載重多少,以砂石車為例,「輪胎十個以上」空車時重量約十二到十五噸,只要重量不超過限重即無違規,以業界來說,「輪胎十個以上」的車輛載滿貨物總重量都會超過廿一噸。
資訊來源: http://tw.news.yahoo.com/%E6%9D%B1%E5%B8%8212%E7%B1%B3%E4%BB%A5%E4%B8%8B%E8%B7%AF-%E9%80%BE21%E5%99%B8%E8%BB%8A3%E6%9C%88%E7%A6%81%E8%A1%8C-00405692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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