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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呼吸器怎驗車?婦抗罰勝訴

来源: ue125u3 2014-2-24 11:28 只看這個作者 |閱讀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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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市陳姓婦人因肺炎重症住院,未在規定期限內辦理驗車,被交通局依檢驗逾期開罰900元,陳婦不服提起行政訴訟,法院審理後調閱醫院診斷證明,認為陳婦在檢驗期間恰巧住院,且均戴著呼吸器,無法依規定時間驗車情有可原,判不罰。仍可上訴。

交通局抗辯說,陳婦就算自己不能驗車,也可以將行照交由他人代驗,陳婦違規事實明確。但高雄地院審理認為,陳婦於2012年9 月18日前後1 個月的汽車檢驗期間內,均因無法脫離呼吸器而在醫院治療,衡諸常情,顯難要求一般人在此情況下,仍能善盡其車輛定期檢驗之注意義務,認定陳婦主觀上不具違反行政法上義務的故意或過失,交通局逕行開罰於法不合,應予撤銷。(王吟芳/高雄報導)

資訊來源:戴呼吸器怎驗車?婦抗罰勝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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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於 2014-2-24 1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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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友回覆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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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局抗辯」可交由代理人去驗車
如果婦人是好好健在,罰有理
問題是戴呼吸器連走路都不行
完全不知當事者感受還講代理驗車...
這....觀感不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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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錢管你去死 哈哈哈哈.....官真好當.....有問題丟給法院  發表於 2014-3-2 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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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於 2014-2-24 16:37
3#
cocobox 2014-2-24 13:47 只看這個作者
這些公務人員
腦袋到底裝什麼東西啊
整天混吃等x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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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於 2014-2-24 16:38
事情總有兩面看法
交通局也是依法行事
不可否認的是
這社會投機取巧的人還是很多
交由法院判決總比交通局便宜行事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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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於 2014-2-24 16: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