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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道測速有誤差? 161變159免吊照

来源: maggie 2014-2-9 20:03 只看這個作者 |閱讀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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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某科技廠司機,去年駕駛公司車行經國道中山高時,遭測速高達161公里,超速61公里,屬危險駕駛,遭吊扣牌照3個月,科技廠不服提訟,稱該車極速僅130公里,測速有問題。新竹地院法官認為,測速儀有誤差值,車速應為159公里,不屬危險駕駛,撤銷吊照3月處分。

判決書指出,該車在中山高被警方雷達測速儀測出超速,車輛時速高達161公里,該路段限速100公里,該車超速達61公里,屬於危險駕駛(超過60公里),遭罰8000元、記違規點數3點,撤銷牌照3個月。

科技廠接到罰單後不服,認為該車最快頂多開到130公里,不可能飆到161公里,測速儀應有問題,因此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要求撤銷原處分。

新竹地院法官審理後認為,警方使用的雷達測速儀規格為125Hz照相式,經檢驗合格,但準確度仍有負3到正2的誤差值,即為可能較實際時速高出2公里或低於3公里,認定車輛當時應為時速159公里。

法官指出,該車超過速限為59公里,違規仍屬事實,但不在危險駕駛範圍,原處分應予以撤銷。

新竹監理所指出,該處分經撤銷後,罰款從8000元降為5000元,記違規點數1點,但不用吊銷駕照3個月

資訊來源:
http://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140209002083-26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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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sz 2014-2-9 21:49 只看這個作者
我車上的抬頭顯示器目前是校正與
GPS 抓的時速相同,但 GPS 會有1~2秒
的時間差,抬頭顯示器的數值比較及時

速限 110,就跑抬頭顯示器 110~115
(路況容許時設定定速更好控制),
車上錶速大約 115~120 ,遇拍照時
測速器理論上與 GPS 相當(都是實測值),
而且測速照相的容許值為 10 (速限 110
除非測得 120↑ 才會開單),所以開 110~
115 還算 OK

都能被測 160↑ 了,申訴車子只能跑 130
這個理由有點瞎,法官也是看測速器有
誤差的份上直接 -2 規避掉嚴格處份吧,
不然法官哪知道測速器有多少誤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