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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緊急煞車了,不要來撞我!」幾年過後,你開的車可能就會對別的車「說」這句話,避免交通事故。美國政府前天宣布批准「車間通訊系統」應用在民用汽車上,可讓汽車裝上能彼此互相通知的自動感應器,警告駕駛人,甚至可能自動煞車迴避。
美運輸部長福克斯前天說,車間通訊系統(vehicle-to-vehicle,簡稱V2V)有如安全帶與安全氣囊,將使汽車安全邁向新里程碑。
275公尺內感應示警福克斯表示,美政府希望能在歐巴馬總統二○一七年一月卸任前,提出V2V的標準與規範,讓廠商開始生產有V2V配備的汽車。V2V技術是在汽車上安裝傳輸半徑約兩百七十五公尺的無線電感應器,隨時互相通報車子的位置、速度、行駛方向等資訊。若有相撞危險,汽車會嗶嗶叫閃燈、座椅震動警告駕駛,或直接踩煞車。
美國國家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局(NHTSA)估計,一旦V2V廣泛應用,美國每年致死車禍可望減少百分之八十。美國業界估計,每輛車加裝V2V的成本可能在約三千到六千元台幣間。
現為透過攝影偵測NHTSA將根據二○一二年以來,以約三千輛汽車執行的大規模實驗結果,提出V2V通訊的技術標準與規範,公開徵求意見後研擬法令。NHTSA也將確保汽車間傳輸的資料保持匿名,不讓有心人收集竊取民眾的行車資料。
據悉,豐田、福特、本田、日產、賓士等廠牌都正在開發V2V系統,但未大規模用於市售車輛上。業者表示,各廠牌需有統一標準確保相容,也與法規是否要強制安裝有關,非單一車廠能解決。
現在如VOVLO、賓士、奧迪等高級車廠牌,已有部分車款搭載主動防撞系統,可在撞擊前主動停車或減速。宣傳防撞系統最力的VOLVO指出,有別於V2V是藉由分享資訊達到防撞效果,現行防撞系統是透過感測器、攝影機等,偵測其他車輛或行人位置,再發出警示或停車。
我擬跟進歐盟法規我交通部路政司官員昨回應,V2V是高端設計,也是增加高級車價位優勢的配備;因台灣的汽車工業自主力並不強,監理法規也都跟隨國際法規腳步,又以歐盟的監理法規為主,目前歐盟法規並未看到要強制汽車安裝V2V的趨勢,未來會密切注意歐盟法規走向。
資訊來源: http://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40205/35620489/%E6%B1%BD%E8%BB%8A%E6%9C%83%E5%96%8A%EF%BC%9A%E6%88%91%E8%A6%81%E7%85%9E%E8%BB%8A%E5%88%A5%E6%92%9E%E6%88%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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