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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車格佔道路2/3 逼車逆向行駛

本文章最後由 大毛球 於 2014-1-27 03:44 編輯

所以因為政府的不法,所以我們小老百姓只能忍氣吞聲,不能有所作為,因為遊戲規則就是這樣?
還真是可笑.....還要老百姓自己去找民代?找市長?民代代表法律?還是市長代表法律?

插隊辦理也可以被你看成是常態...難怪政府可以這麼膽大妄為的擅自佔用民地,然后被佔用的人主張權利還要被你當成是刁民咧....

還有,你要引用法律之前請先看一下報導內容,政府不是沒錢徵收,是連徵收這個該做的動作都沒作
你引用的法律根本不適用在這個例子上,好嗎?

當你家的土地,被政府佔用,而連徵收都不跟你徵收的時候,我看你會不會跟報導的主人一樣把自己的地圍起來....最好是不要圍嘿,因為你要乖乖的良民嘿.....最好是你有認識的民代,市長可以幫你出聲嘿....最好是政府可以隨它自己喜歡想用就用,不用跟你打招呼嘿.....遇有啊,你家的土地被佔用的時候,你就慢慢的去發憤向上,去改變不公不義嘿,我支持你努力改變這個現況嘿,加油喔.....
小憂鬱 發表於 2014-1-26 21:37 停車格佔道路2/3 逼車逆向行駛4439
那我只能說 遊戲規則就是這樣 不滿意 能有什麼辦法?

你有辦法 有2種

何苦呢? 台灣人最喜歡的第3種方法 不統不獨不武 不行嗎?
地圍起來就好了 為什麼不逆來順受 就一定要加碼拿命去拼呢?
你這種說法根本是得了便宜還賣乖 沒有同理心

我比較想知道,這樣能不能告政府侵占?
小憂鬱 發表於 2014-1-26 21:37 停車格佔道路2/3 逼車逆向行駛448
那我只能說 遊戲規則就是這樣 不滿意 能有什麼辦法?

你有辦法 有2種

如果台中市政府有用的話

就不會有禁摩這種鳥事了

不是不處理 是文案早不知道壓的多下面了
等找到還要幾個五年
愛車之竿 發表於 2014-1-27 12:27 停車格佔道路2/3 逼車逆向行駛1044
如果台中市政府有用的話

就不會有禁摩這種鳥事了

但至少 相對應的我們 則是選用較為理性的正當程序來處理(遊行)

而不是把特定區域 利用私人力量 圍起來 讓汽車不能走 等方式來處理
super01 發表於 2014-1-27 03:42 停車格佔道路2/3 逼車逆向行駛7203
何苦呢? 台灣人最喜歡的第3種方法 不統不獨不武 不行嗎?
地圍起來就好了 為什麼不逆來順受 就一定要加碼拿 ...

其實 我想表達的是 整篇新聞看不到關鍵的資訊(#5法條部分)

所以我們不得而知 這個徵收橋不攏的問題

到底是
1.政府蠻橫不講法 直接說徵收就徵收 補償? 沒這回事
還是
2.政府依法辦理徵收 補償? 還在談/談很久
等等許多種可能

每種可能 代表的意義不都不一樣嗎?
小憂鬱 發表於 2014-1-27 12:43 停車格佔道路2/3 逼車逆向行駛6617
其實 我想表達的是 整篇新聞看不到關鍵的資訊(#5法條部分)

所以我們不得而知 這個徵收橋不攏的問題

以結果論來看的話

兩個都是

確定的是
1.地被政府拿去用了
2.多年了地主還沒拿到補償

地還在掛在地主身上的話 可是要繳稅的哩
也不能賣 也不能用
對地主來說 頭痛阿!!
愛車之竿 發表於 2014-1-27 12:52 停車格佔道路2/3 逼車逆向行駛526
以結果論來看的話

兩個都是

能怎麼辦勒...台灣行政就是如此 司法也基於5權分立無法過分干涉(檯面話)

只能希望 司法能早日獨立 恢復3權相互制衡機制(5權難度太高 要獨or統才有辦法 不是被統喔!!!)

但我還是認為 應該要理性看待事情 做理性的討論 成為有價值的網路資源

而不是非建設性的言論 除了回文者當下爽 相同的人看到爽 然後呢?
不能只看這樣報導 有時候政府真的很機車  會有糾紛就是地拿去用 然後又不主動辦理免稅 都要地主自去辦
小憂鬱 發表於 2014-1-27 12:39 停車格佔道路2/3 逼車逆向行駛4177
但至少 相對應的我們 則是選用較為理性的正當程序來處理(遊行)

而不是把特定區域 利用私人力量 圍起來  ...

等核四要裝燃料棒那天 你再看看有沒有人會去把整個廠圍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