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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ouBike遺失找回還是要賠 消基會批

来源: maggie 2014-1-10 12:28 只看這個作者 |閱讀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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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高雄、新北建置公共腳踏車提供市民使用,雖然健康環保,消基會檢視三市公共腳踏車租貸契約,卻發現相當不利消費者,尤其是若遺失腳踏車就得賠錢,就算日後尋獲,腳踏車所有權仍屬市府,民眾賠償的金額卻一毛都不會歸還,消費者報導雜誌社發行人陳智義批評,市府簡直就是投資一台賺二台腳踏車的錢,這樣的契約內容完全不利消費者。

 消基會今天召開記者會,檢視台北YouBike、高雄C-bike以及新北NewBike的公共腳踏車租貸契約內容,發現條文規定完全沒有消費者保護的概念。其中在腳踏車遺失部分,高雄市若三個月未尋獲,計算車輛折舊率後賠償車輛殘值金額;台北市是一個月未尋獲就要賠償9000元;新北市則是遺失3日未尋獲,賠償1萬元。

 三市對於遺失車輛的賠償金額和賠償方式不盡相同,一旦尋獲,單車的所有權仍歸市府所有,而之前市民賠償的金額卻不會退還。陳智義就批,簡直就是租你一台,再請你送一台!
資訊來源:
http://iservice.libertytimes.com.tw/liveNews/news.php?no=933666&type=%E7%94%9F%E6%B4%B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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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於 2014-1-10 1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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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續尋獲不退錢看誰還要去租,至少也要腳踏車歸消費者,買台二手腳踏車+大鎖還比較划算  發表於 2014-1-10 1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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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友回覆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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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是消保官出面的時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