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碼
 註冊

以後找工作面試時~一定要問個徹底嗎?

来源: 狐狸的骨頭 2013-12-29 07:32 只看這個作者 |閱讀模式
10 3557
--------------------------------事情是這樣的

上上個月(10月)中旬我以半技師名義入一間公司
面試時跟廠長談到~薪資部分~他說底薪沒有很多~加班也沒有薪水~都靠獎金加上去~~當時我填表理想薪資是2萬5~廠長說好~若我在努力點~3萬以上都沒問題~

11號進去~做到月底~扣掉假日~實作18天~(該公司有上下班打卡的作業~但那時候都沒拿到卡~~所以上下班都沒紀錄到)
當時貴公司8:10分上班~晚上6點下班~中午休息1小時又10分~~那時我很拼~1天至少都12小時上下~晚上8~9點才下班
上個月6號發底薪 扣掉未做滿的天數~拿到1萬200
22號拿到獎金........5千塊
加起來1萬5~扣掉中午便當都是自己先墊的~~剩餘不到1萬4

上個月這麼拼~~就領到1萬4
後來跟廠長談了2次~他都用我未做滿一個月所以沒算績效理由打發我~薪水部分能再補5千給我而已~在要求上去就拉倒而已...不得已之下先表面上答應他...
(薪水數目視廠長打的~所以我找他....)
---------------------

從頭到尾他都在膚炎我的感覺~雖然廠長真的有補5千$給我~再加上說好的基本底薪2萬5..........10~11月加起來大概4萬7左右~但這都以最低標準給我的~真的很嘔

找以前的舊老闆談過~他是怪我進去時沒問個清楚的~要告也沒辦法告
事情已過一段時間了~但是想起來還是會生氣~
我的工作目前還不穩定~以後找工作又問的那麼多.感覺也不禮貌~所以有請前輩指導....
收藏
收藏0

網友回覆10

跳到指定樓層
2#
趴趴~ 2013-12-29 13:20 只看這個作者
去工作的目的是?  做善事?  

給個讚

讚: 5.0
顧的起肚子先...  發表於 2013-12-30 08:29
讚: 5
哪有可能~我只想多賺點錢  發表於 2013-12-30 08:29
3#
凡塵 2013-12-29 14:14 只看這個作者
找工作
員工有義務在工作上拼死拼活
當然有權利瞭解公司福利制度 薪資制度的算法
來評估願不願賣命工作
夠積極 就在面試把公司制度問清楚
若有顧慮 花時間做個三個月 自然明瞭
或者進公司後 找人資部門問清楚

要告公司也不是不行
單單加班沒加班費就能吃上一條罰款
但您亦必須備有確切的出勤記錄 面試時是否簽勞動契約等等
加上 除非您已公司交惡
否則不要走上訴訟

薪資的事 不要常常找老闆談
談愈多次對您愈不利
如果待遇不值得您付出心力 那就騎驢找馬換跑道吧

給個讚

謝謝凡塵板大~那個月紀錄都沒紀錄到~且也有簽勞動契約~裡面說使公司名譽還甚麼受損要賠公司錢....但我想投訴於媒體~不曉得板大有何看法  發表於 2013-12-30 08:37
下一個會更好!!!

給個讚

讚: 5.0
讚: 5
  發表於 2013-12-30 08:31
5#
u_z99 2013-12-29 18:01 只看這個作者
就當採到狗屎吧.....線在台灣企業老闆都是顧自己賺錢而已..管你媽媽嫁給誰的心態...你沒發現台灣年輕人都願意出國當台勞嘛? 一個月十萬只要勞力還不用技術性~~ 看開點吧     誰叫你生在這個時代~~

給個讚

讚: 5.0
讚: 5
10幾萬 友的拼  發表於 2013-12-30 08:31
找工作,該公司工廠要有一定的薪水、福利制度,不然以後你也做不了太久
又要換工作了

正常的公司工廠
做滿一年後特休享有7天、滿三年享有10天、滿五年要享有14天,這些是否有?
這份工作的薪水結構是如何?底薪、績效、全勤、中餐補助?
三節獎金如何算?
前三個月試用期的起薪是多少?
試用期滿後,成為正試的職員後,薪水會調到多少?
往後隨著年資、技術的增長,公司是否會調高待遇
清楚這些資訊後,你再決定是否願意從事這個工作

給個讚

讚: 5.0
讚: 5
第一個月我就被打敗了~或許是我以前的公司對我太好~第2個月末我就走人了  發表於 2013-12-30 08:33
7#
spcs2140 2013-12-30 03:18 只看這個作者
基本上低於最低薪資就是違法,一開始面試就要談清楚、能力夠要合理待遇就再找機會,不然也是做不久

給個讚

讚: 5.0
但他沒說基本薪資低到這麼低  發表於 2013-12-30 08:38
讚: 5
謝謝你的意見~以後只能這樣了....  發表於 2013-12-30 08:28
8#
凡塵 2013-12-30 09:00 只看這個作者
  1. 那個月紀錄都沒紀錄到~且也有簽勞動契約~裡面說使公司名譽還甚麼受損要賠公司錢....但我想投訴於媒體~不曉得板大有何看
複製代碼
有出勤無記錄 是否有人證或其他證明 能證實您的確有出勤
薪資的給付是否符合勞動契約所記載
建議先向勞工局反映 直接訴諸媒體 小心惹禍上身
勞工局會站在勞工 替您爭取該有的權益
媒體若把事情搞大搞複雜 萬一您損害了公司名譽
資方拿這條打官司 會讓您吃不消

還有這是多久以前的事呢
9#
有夠神 2013-12-30 10:31 只看這個作者
當然要問清楚阿..但是要過年..年後真的還是很賭懶..可以準備換工作.

給個讚

讚: 5.0
讚: 5
已經換工作了~當然目前是有工作就好...  發表於 2013-12-30 22:41
10#
bbck133 2013-12-30 20:29 只看這個作者
這事關自己權益 怎麼能不問清楚?

給個讚

讚: 5.0
讚: 5
恩...... 我前前後後做了10種工作....都沒遇到這樣的規定~~所以當下也沒去問  發表於 2013-12-30 22: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