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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線亂 機車待轉卻變擋路

大丸 發表於 2013-11-30 12:51 標線亂 機車待轉卻變擋路323
就我的認知,
但是待轉區畫上去了那轉彎空間就大打 ...

┘└     停止線不是給從下往上的汽機車?
┐┌     待轉區則是給左邊來 要往上的機車   
         停止線的用意在於讓迴轉半徑大的車輛有足夠的空間轉彎   ??
         還是我誤會什麼   煩請糾正
12#
大丸 2013-11-30 13:49 只看這個作者
jeff815212000 發表於 2013-11-30 13:23 標線亂 機車待轉卻變擋路8670
┘└     停止線不是給從下往上的汽機車?
┐┌     待轉區則是給左邊來 要往上的機車   
         停止線 ...

請問你有沒有看過某些市區單線道卻有待轉區,偏偏有些自私的人就喜歡把待轉區當停止線
公車原本的路就很緊繃了,待轉區在畫下去常常卡在那邊要等機車自己退到一邊才能繼續?
不要說你沒看過,在停止線內都會卡到公車了更不用說在停止線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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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機慢車左(右)轉待轉區線」的第三項修正,
參照「機車停等區線」的第一項「但禁行機車或紅燈允許右轉車道不得繪設」規定,
增加「但後方設有禁行機車或紅燈允許右轉車道者,其兩側側緣應退縮繪設原則。
或許可以避免類似情形發生。

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第 191 條:
機慢車左(右)轉待轉區線,用以指示大型重型機車以外之機車或慢車駕
駛人分段行駛。視需要設於號誌管制之交岔路口。
本標線線型為白色長方形,線寬十五公分。劃設於停止線前端,設有枕木
紋行人穿越道者,劃設於枕木紋行人穿越道前方。
本標線前緣以不超出橫交道路路面邊緣為原則。「但後方設有禁行機車
或紅燈允許右轉車道者,其兩側側緣應退縮繪設。
圖例如下:

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第 174-2 條:
機車停等區線,用以指示大型重型機車以外之機車駕駛人於紅燈亮時行駛
停等之範圍,其他車種不得在停等區內停留。本標線視需要設置於行車速
限每小時六十公里以下之道路,且設有行車管制號誌路口之停止線後方
但禁行機車或紅燈允許右轉車道不得繪設。
機車停等區線,線型為白色長方形,橫向(前後)線寬二十公分,縱向(
二側)線寬十或十五公分,縱深長度為二點五公尺至六公尺,並視需要於
機車停等區內繪設機車圖案或白色標字。
本標線設置圖例如下:

法規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
文章聲明:本文內容僅供參考,恕不作為意見證書。



臺中市道路交通事故扶助協會理事長
有的待轉區真的很容易被公車頭掃到
如果機車是直接左轉就不會遇到這些問題了
又是台中...
台中市交通局&市議員真的是要把機車騎士逼死才肯罷休...
其實這種區塊台中好像蠻多的(常常停的好好的被叭
路不大又硬要搞一個待轉區,整個動線都不順暢只是徒增用路人的不便。
反正都要禁摩了~ zzz
朋友上次停待轉區被左邊駛來的汽車撞才是經典!
官猿表示 唉 我們通過禁摩就是怕你們被按喇叭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