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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不透得事情!!! 新增三張照片

銀色衝浪者 發表於 2013-10-24 00:59 想不透得事情!!! 新增三張照片9489
這種沒繳錢就能去的大會師,山葉官方花錢圖的是替Smax造勢及宣傳,衝業蹟
會去的S妹車友圖的是去湊熱鬧會車 ...

如果你不懂事情的內幕 建議你 坐著看戲 吃雞排就好

要個說明會很難嗎? 一定要搞黑箱 表面上裝得很可憐 情勢所逼 踢人是對的

車友的批評就當作別人來亂 這叫做有進步?

躲在幕後不出來 想當藏鏡人 指揮一切喔 還裝的甚麼都不知道 還自以為天衣無縫

反正老狗玩不出新把戲 把人證物證清理光光 在發取暖文 到最後就會有一堆

沒腦的屁孩出來幫腔  繼續造神運動  繼續當幕後藏鏡人 繼續讓屁孩在那邊講一些不知所云的話

繼續鬼打牆 東扯西扯!!! 有誠意要談? 怎沒見你要來談 只會在網路上 講的很有誠意 但我感覺不到耶

要的是真相 不是知道你吃麵再喊燙 找個不能做主的出來談有個甚麼用?
明細呢??............只想止血,踢人,河蟹,摸頭.........還有什麼是還沒做的.......難不成這篇文章也要被河蟹........!!!!
richardping 發表於 2013-10-25 01:56 想不透得事情!!! 新增三張照片68
明細呢??............只想止血,踢人,河蟹,摸頭.........還有什麼是還沒做的.......難不成這篇文章也要被 ...

你知道的太多了.....會請你吃 避風塘炒蟹

25#
gniees 2013-10-25 01:59 只看這個作者
edison1984 發表於 2013-10-25 01:56 想不透得事情!!! 新增三張照片5212
你知道的太多了.....會請你吃 避風塘炒蟹

一份謝謝 不要辣!
幫忙該版版主轉貼 以下為該版版主在FB的留言:


首先,沒有做的事情我實在是不知道要澄清什麼,何況於昨日與貴版之版主已達成共識!唉!沒關係,連蘇老闆都出面想問個清楚,那小弟就解釋一下您的問題,這篇文,請各位大大勿回覆,別忘了已經說好了要互相尊重,回到原本單純的騎車唷!

*針對資金流向的部分*
本版申請S妹的活動一共有三次
1.永安莫內咖啡
2.外澳伯朗咖啡
3.武嶺北中南活動

請看清楚!!

活動的所有資金為"0"元~

1.贊助廠商一律是提供商品提供車友抽獎 ,完全無資金的支援!
2.活動的餐飲等等相關費用,全部都是一律由S妹的工作人員"直接"與店家廠商接洽結帳,本版沒有人經手,也沒有辦法拿到錢。
3.武嶺活動中的救護車費用,由主辦人共同平分"自費"支出,一共是8千元整

這樣夠清楚嗎?~~請問我是A了多少啊?如果還有懷疑,請您去向S妹申請活即可清楚方式

*針對踢人事件*

當初踢掉的團員,是因為有心人士,一面砲轟本版,一面又去另一社團搧風點火做人身攻擊 ....既然不認同本版,而認同他板,管理群自然就會將您請移他處

其中有沒有刻意在版內污衊人家,或是只是聽說聽說就跟著砲轟
這點,大家都成年人了,自己有沒有做過,大家都心知肚明

既然已經在另一社團了,小弟只希望互相尊重,
本版不會去說他團是非,何以貴版一直攻擊本版,這並非SMAX車友之福

當然我相信在與孫大的共識達成後,我們可以再次回到騎車的單純!

最後小弟感謝大家的建議,若您還認同本版,願意跟我們一起快樂騎車,請私訊我,謝謝
— 與孫世湧


以上為該版版主的FB留言,您們都是認識裡面所提及的人名,小弟我就不贅述了....幫轉PO罷了
講了等於沒講 明細 重要的是明細 你還是拿不出來.....從頭到尾就是一直在找中間人傳話 是那招

還自己放聲明稿 說人家要跟你和談 電話也講好 根本就沒這回事

從頭到尾就在論壇上裝可憐 實際上 根本不屌別人.......嘴巴說著歡迎別人指教批評

私下去老幹進踢人的下流勾當 只要不是好話一律剔除 再說 是別社團來鬧的

武嶺那天抽到避震下山衝到水溝去的仁兄 還牽拖是別社團的車友

夠了 沒有 別再玩說一套做一套 老說鬼打牆的話了 好不好

本文章最後由 edison1984 於 2013-10-25 23:34 編輯

補充 最新八卦 有人打電話來 說如果再發引戰文 就要讓另外一個社團車友的店不用再開了.....

挖 開始恐嚇了耶 還用無號碼 先生 你不知道有個東西叫做電信警察嗎? 不知道可以調通聯的

準備去跟法官哭吧!!!
打電話恐嚇得這位仁兄已涉及刑法第 305 條 (恐嚇危害安全罪)
以加害生命、身體、自由、名譽、財產之事,恐嚇他人致生危害於安全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

已經準備要去警察局備案而且要調相關通聯紀錄


自己看著辦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