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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世界只有台灣才有的腦殘殺人規劃

41#
ckk 2013-10-20 00:08 只看這個作者
腦殘的設計不良
人掛了牠又不用負責
還不是每天過爽爽
騎車開車真的要有防禦駕駛心態
鬼島就是醬了...
42#
fuchen 2013-10-20 00:10 只看這個作者
本文章最後由 fuchen 於 2013-10-20 01:27 編輯

要落實真正的車種分流,就是內側禁行機車,外側禁行汽車而不是使用什麼「機車『優先』道」。
機車禁止直接左轉,請兩段式左轉。汽車禁止直接右轉,請使用多段式左轉繞回同路口取代右轉。
這才是某些人所期望的「政府有做規劃設計,道路有分流、專用道」,最大程度的遠離「大自由交通亂象」的根本辦法。
如果做不到這樣,車種分流很安全之類的話都是假的。不過是長期愚民政策讓人以為現在這個假分流情況夠安全了。
而汽機車爆多的道路情況,許多國家的做法是,「限制低承載車輛進入某些區域、或者是私家汽車入城就收錢」,例如倫敦的交通擁擠稅,盡量降低浪費空間的車輛,真正為交通好的人,應該都會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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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希望「無限制車種行駛在任何車道」,更應該支持這樣做。否則不過是假分流之名的雙重標準罷了。  發表於 2013-10-20 01:13
可以為了「分流、安全」把最多使用者的機車趕去外側跟臨停右轉汽車塞了,這種更安全更分流的方式怎麼會不行呢??「安全分流」優先於道路順暢阿。  發表於 2013-10-20 01:08
這法規下去還得了.塞車情況反而比現在更糟糕了  發表於 2013-10-20 00:45
二線三線道全面禁止左轉回轉比較快 不因而車流回堵...事故死亡率會大幅度降低...  發表於 2013-10-20 00:35
似乎是個可行的辦法...  發表於 2013-10-20 00:30
43#
bency 2013-10-20 00:10 只看這個作者
pili20058 發表於 2013-10-20 00:07 全世界只有台灣才有的腦殘殺人規劃5842
你真矛盾 要求不要車種分流 那我用慢車道超車 又哪裡違法了??

自己又說是駕駛人問題 就是駕駛人問題多  ...

事故找上門跟開不開放路權什麼關係,我說的是合法行駛在路上的權力,合法騎在最內側的權力
合法直接左轉的權力,誰管你婆婆媽媽哥哥姐姐愛騎哪邊龜著阿?
慢車道本來速度就慢,你超車需要加速你還用慢車道超車?
為了自身安全
常常騎在禁行機車道,與其被開單也不要跟公車擠

大直橋往大直方向的下橋路段也是啊
左轉右轉待轉直行全部一起
本文章最後由 simon355064 於 2013-10-20 00:14 編輯

呆灣政策下面造成現在的結果
更悲慘的是還不知道這政策從何而來

最悲慘的是這種悲慘的政策還不趕快改掉


真不知道冠猿出去外國都在做什麼吼~!?
都馬是選舉到了才出來講幾句話而已吧= =
46#
LAA一QQ 2013-10-20 00:13 只看這個作者
官不騎車
所以不會了解這道理全世界只有台灣才有的腦殘殺人規劃3159
狗官都是開車的~

二輪是弱勢...哎
48#
tigra150 2013-10-20 00:15 只看這個作者
真的是腦殘設計......
49#
LeoHuang 2013-10-20 00:15 只看這個作者
馬的~腦殘的政府官員~害死多少機車騎士ˋ皿ˊ
bency 發表於 2013-10-20 00:10 全世界只有台灣才有的腦殘殺人規劃8579
事故找上門跟開不開放路權什麼關係,我說的是合法行駛在路上的權力,合法騎在最內側的權力
合法直接左轉 ...

既然你不知道事故找上門跟路權的關係 那還要談什麼??只想到路權而已吧

你自己都不管那些龜速車了 那我慢車道加速超車又哪裡錯了??

既然你開放路權 我讓你騎進快車道 鑽來鑽去 我去慢車道加速超車 有不一樣嗎??我愛開哪邊又誰能管阿

真的是矛與盾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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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們不是就想要這樣 車種分流和路權都開放後 這種景象很正常~  發表於 2013-10-20 08:21
其實你只是在強辯一個有素質的駕駛是不會任意變換車道,70是在省道才會有的速限,市區就只有50法規是這樣規定的,你造成汽車急煞肇事你也是要負法律責任的   發表於 2013-10-20 00:43
難道你騎進快車道 時速70在那鑽來鑽去 10之89是肯定的 就不是危害到他人嗎?? 汽車因為你而急煞 機車因為我而讓開 一個是危害鐵包肉 一個是肉包鐵  發表於 2013-10-20 00:28
〝我慢車道加速超車〞....超速了不是嗎!!不會危害他人嗎還大言不慚....  發表於 2013-10-20 00:24
難道你騎車在慢車道真的40?? 別再那騙人 我自己在台中那最大條的台灣大道上也沒騎過40  發表於 2013-10-20 0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