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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路段, 機車可合法行駛中間第二車道, 逼車打人是不對的

chiayingcool 發表於 2013-8-21 14:00 部分路段, 機車可合法行駛中間第二車道, 逼車打人是不對的7105
一再質問機車駕駛讓了嗎?機車為什麼不讓?

那汽車駕駛讓了嗎?汽車駕駛為什麼不讓?

借機會回覆ss801a811  
有想過汽車只是慢慢切 而機車卻連動都不想動嗎?

汽車慢慢切,快快切,怎麼切,都不是問題,你開車騎車都怎麼變換車道!?先打燈,看後照鏡,在準備切,問題就是大部分的四輪車主都不管二輪車的,因為他鐵包肉,在怎樣他也不會痛,但是很多人沒想到四輪車死角多,所以不管是變換車道,還是路邊停車都不注意二輪(當然,這部分我做的也不是很好,但還是會盡量注意以及去做,但慶幸我沒有產生事故,只是被白眼過),所以我覺得四輪車應該比二輪車更加注意路況,但很多人只會說二輪就是錯,這感覺就很奇怪,明明人家騎好好的在車道上,一台車準備慢慢擠進來,按喇叭提醒你我在你旁邊,一下車就開口XXX這樣就被打被搶鑰匙,你不覺得這才是亂象的點嗎?
但正如很多大大所說的,我個人覺得互相才是重點,他不讓妳可以讓,但兩人都不讓就像這種情形,這才是我們應該思考的,而不是怎麼切,怎麼按喇叭,說真的開車真的沒多屌(好車例外>"<買不起)
騎車小心才是重點,畢竟是肉包鐵,所以還是希望大家都可以互相,但看完整篇文章,都沒這樣感覺
反正騎車就是小屁孩,開車就靠體格擠進來,這社會不就是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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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於 2013-8-21 16:42
這棟樓竟然有人說事主硬要把白牌當紅牌騎才會出事。講難聽點,只要沒有寫禁行機車,白牌本來就可以一台接一台騎,我每次開車看到四色牌機車肯往前堆疊,我都抱持感恩的心,如果那天機車都給你守法騎,我看開到家都要準備出門上班。事主不讓汽車剛好而已,別人不讓只有兩條路,第一,退到別人車後方切換車道,第二,想辦法比對方更快,不讓對方急煞的方式插到對方前面。這位罪人就是仗車體優勢要硬吃,吃過去還不表示歉意,反倒是那個嘴臉,這位化外之民不送他去關一關繳個罰金,怎麼有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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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得好  發表於 2013-8-21 2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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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於 2013-8-21 21:06
223#
chanb 2013-8-21 18:41 只看這個作者
不知道有沒有人發現 汽車副駕駛的妹,還不錯看~~~
(我承認我是來亂的)!!
224#
150RR 2013-8-21 21:33 只看這個作者
本文章最後由 150RR 於 2013-8-21 21:46 編輯

1分30秒機車在汽車後面 變換車道可能也沒打方向燈 汽車也慢慢變換 1分33秒確定汽車要變換了 機車騎士還加速按喇叭
150RR 發表於 2013-8-21 21:33 部分路段, 機車可合法行駛中間第二車道, 逼車打人是不對的5476
1分30秒機車在汽車後面 變換車道可能也沒打方向燈 汽車也慢慢變換 1分33秒確定汽車要變換了 機車騎士還加速 ...

http://www.youtube.com/watch?v=PvOrEisWLNQ

1:30是跟車主對話耶...哪邊有加速,可以指點一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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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上面那個影片  發表於 2013-8-21 22:20
226#
150RR 2013-8-21 22:21 只看這個作者
抱歉 我是說是有消音的影片
本文章最後由 wildspirit 於 2013-8-21 22:46 編輯
diskdie 發表於 2013-8-20 15:14 部分路段, 機車可合法行駛中間第二車道, 逼車打人是不對的6222
基本上道安條例上好像沒有明白針對按喇叭這點來限制(剛去翻了一下),我針對的是雖然機車喇叭按法雖然不恰 ...

第   92    條
(按鳴喇叭之限制)
汽車除有左列情事之一者外,不得按鳴喇叭:
一 行近急彎,上坡道頂端視距不良者。
二 在郊外道路同一車道上行車欲超越前行車時。
三 遇有緊急或危險情況時。
前項按鳴喇叭,應以單響為原則,並不得連續按鳴三次,每次時間不得超
過半秒鐘。

不知是否包括所有車輛總類 只知道有喇叭使用條例這回事而已



abrahamese 發表於 2013-8-20 15:28 部分路段, 機車可合法行駛中間第二車道, 逼車打人是不對的99
全國法規資料庫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K0040
012

我查到的是
第一章

第   92    條
(按鳴喇叭之限制)
汽車除有左列情事之一者外,不得按鳴喇叭:
一 行近急彎,上坡道頂端視距不良者。
二 在郊外道路同一車道上行車欲超越前行車時。
三 遇有緊急或危險情況時。
前項按鳴喇叭,應以單響為原則,並不得連續按鳴三次,每次時間不得超
過半秒鐘。
登登登 發表於 2013-8-20 21:55 部分路段, 機車可合法行駛中間第二車道, 逼車打人是不對的3844
機車車主這種""叭法""
沒被打死真的要偷笑了

汽車車主搶奪,打人...沒被告死真的也要偷笑了!!
150RR 發表於 2013-8-21 22:21 部分路段, 機車可合法行駛中間第二車道, 逼車打人是不對的8559
抱歉 我是說是有消音的影片

鬼扯~關遊覽車啥事?

不管汽車變換車道速度是如何,

未打方向燈就隨意變換車道,

而且機車都離那麼近了,

明顯的未注意後方來車,

況且你如何判定機車騎士加速?

儀表版告訴你的?

機車騎士只是按喇叭警示,

按法是否恰當是另一回事,

今天是因為PO文者是機車騎士,

他並無違規行駛,

只是行駛在自己的路線上,

假如他今天是開車按喇叭警示的話,

我相信結果就不同了,

換做是你自己騎車,

突然有台車在右前方未打方向燈就要轉,

而且差點就撞上你,

你還是會默默的減速給他過?

不是開車的想轉就轉,

不是騎車的就該死,

不是只有後方車要注意前方車動向,

前方車也要注意後方來車動向才是,

就是太多人沒有正確的觀念,

況且大車要讓小車,

轉彎車要讓直行車,

這些小細節很多人都忽略了,

路權不是重點,

遇到事情處理的方式才是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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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輪死角多,本來就應該更加注意,而不是一昧以車身擠入,中肯  發表於 2013-8-21 2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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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ery good  發表於 2013-8-21 23:03
為何許多人一直要強調汽車駕駛是慢慢切,請問慢慢切就不用打方向燈了?我開車要去右轉加油站或找停車位時也只是慢慢切啊,所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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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於 2013-8-22 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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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於 2013-8-22 09: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