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樣子你們是遇上了擺爛型房東
為了順利能簽到約趕快把房子租出去, 當下對於你們提出的問題都說好沒問題
一簽到約情形就不同了, 何況房約裡面沒註明當初加裝冷氣不加費用
只有雙方口頭約定, 就沒保障
裝舊冷氣不加租金, 但是維修房客付(實有不合理)....
舊房子難免妥善率就不高, 除非房東肯持續花錢維修屋況(包含電器設備)
現在還有一個狀況, 今年年底類比訊號(原第四台)將停止播送
進入數位播送, 若每個房間沒有獨立數位電視盒, 將無法看電視節目(原第四台提供器材)
原房東只有繳一台費用也只能分得一台, 那這台要裝誰的房間? (你們有四間房間)
房間連線的結果, 若數位電視盒裝機在別人那間, 你也只能跟著他看同一台節目了
建議你再次與房東談話時, 要用數位像機錄影音存証
並且說出當初我們要租房子時, 你不是說裝冷氣不用加租金
現在又變成1.加租金500元2.裝舊冷氣但日後維修要房客自付
現在陽台排水孔不通, 冰箱不冷, 房間漏水....這你該如何處理?
如房東再不妥協 1.報警2.找蘋果報挖出這件事
加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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