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碼
 註冊

錯誤的法規觀念,比腦殘更可怕

那邊最內側的 禁行機車 已磨除很久
最外側為右轉芳蘭路的車道(無路肩

相反方向(大安運動中心前方)
禁行機車就還在(過迴轉道開始)
122#
ckk 2013-6-3 12:02 只看這個作者
神車+神人=無敵
還是離牠們遠點好
印象中我看行車紀錄器並沒有看到禁行機車的字樣
一度以為是我眼睛有問題...
感謝小薛大的求證 讓我知道我的眼睛沒問題
不可思議...............就算禁行機車...關他啥事  怎麼不去考交通大隊- -
騎車是一種享受~ ~
把車弄的美美的 天天有好心情 
提告!!!!   給他們一個教訓 不要姑息養奸~
   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第一百七十四條之二

http://ppt.cc/yrIr

機車停等區線,用以指示大型重型機車以外之機車駕駛人於紅燈亮時行
  駛停等之範圍,其他車種不得在停等區內停留。本標線視需要設置於行
  車速限每小時六十公里以下之道路,且設有行車管制號誌路口之停止線
  後方。

   ( 但禁行機車或紅燈允許右轉車道不得繪設。)

錯誤的法規觀念,比腦殘更可怕6146
很明顯 這裡就是機車可以走的~
真希望樓主去告那個頭又大的技工 危險駕駛+強制罪!

給個讚

讚: 5.0
讚: 5
  發表於 2013-6-3 20:26
感謝大大增長小弟見識!更一竿子打趴那些莫名其妙的正義魔人~精彩阿!!
錯誤的法規觀念,比腦殘更可怕6079
有考慮去當[size=1.2em]一下交通部長嘛@@?
大小音癡趴趴造
哈哈,不給樓主按個讚,就真的太對不起了
錯誤的觀念真的會害死一堆人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