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lokm456,你好,
根據,"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第7條,
因汽車交通事故致受害人傷害或死亡者,不論加害人有無過失,
請求權人得依本法規定向保險人請求保險給付或向財團法人汽車交通事故特別補償基金請求補償。
強制險醫療部份的賠償範圍如下
a.醫療費用實支實付 {僅需收據副本}{健保部分負擔部份}{不含自費部份}
b.往來醫院門的交通費用 {實支實付}{上限2萬}
c.住院病房費每日1500元{有花才有}
d.看護費用 每日1200元 最多 30 日{需醫生囑言 需他人照顧}
e.輔助器材 上限2萬{含人工關節的費用}
f.上述之限額為 20萬
申請強制險之醫療費用,需要準備
a、警察局 交通事故當事人登記聯單。
b、醫院的收據,強制險可用副本。
c、診斷證明書。
d、當事人之行駕照、身份證明文件、印章、帳戶影本
e、向對方購買的強制險,產險公司申請出險。
1.現階段,可先行向B車或C車的保險公司申請強制險之醫療給付;
2.其他的民事之損害賠償項目,必須依照肇事責任比例分攤之;
** 其他的民事損害項目如下 **
a.車損(需保留車損之照片及維修估價單明細)
b.非健保給付之相關藥品(需醫生證明確有必要)
c.工作損失(需醫生證明需休養時間)
----我方需準備
----1.薪轉證明 2.前一年度扣繳憑單或其他相關收入證明
d.醫療費用明細收據
e.往來醫院門診的交通費
f.其他財物損失(安全帽、衣、褲、眼鏡、鞋子...)(需備受損照片 及 購買收據)
g.預估後續醫療費用
h.看護費用(需經醫生證明確有必要)
i.精神賠償
另外,強制險之保險給付,依法視為對方賠償的一部份,
畢竟,強制險保費也是對方支付;
Good day
好爸爸與帥兒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