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章最後由 sun88981 於 2013-2-20 17:59 編輯
各位大大好,
昨晚小弟行經台中某十字路口,
小弟直行,
遇上未兩段式左轉之機車,
當下轉龍頭盡量不撞上他,
結果撞上該摩托車後方,
該車主無恙,當下繼續騎乘離開現場,
小弟失去重心滑倒,
人與摩托車皆擦撞傷,
當下牽起摩托車到路旁,
打110,等待警方到場,
等待警方到場時,
警方到場前,該車主又騎著摩托車回來,
警方到場,救護車到場,
但我當下沒前往醫院,(覺得擦撞傷不用勞師動眾)
之後交通隊到場,(該隊長只在乎誰左轉)
之後到派出所,
警方詢問雙方義見,
要私下和解還是依照程序辦理,
我很猶豫,不想搞得那麼麻煩,可是又怕沒辦法受理賠,
最後決議,先已私下和解結束,敞若和解不成再辦,
事後對方說先給我兩千塊,其餘等我去修車再討論。
小弟人目前,
膝蓋擦傷,腳踝應該有扭傷,肩膀有拉傷的感覺,
(但尚未就醫,僅有救護車資料)
摩托車多處擦傷,內部不祥,可發動,可騎,
安全帽擦傷,手套磨破,
褲子破爛,不可穿
衣服破裂,尚可穿
眼鏡破裂,車禍當場破碎
對方
人無傷,
摩托車後方撞傷,實情不祥,
就已上這些資訊,有大大可以建議我怎麼做嗎?
要求賠償得話,可以怎麼拆帳,
對方是大卡車司機,小弟父亡母離,自生自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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