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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車禍後的處裡十分失望

来源: 阿趴Ben 2012-11-21 12:30 只看這個作者 只看大圖 |閱讀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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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章最後由 阿趴Ben 於 2012-11-21 12:49 編輯

‎2012/11/19 車禍
原因:右方(A)騎士載著朋友想雙黃線迴轉直接從機車道穿越汽車道到對面牽車
受害者(我)與我老婆:人在機車道時速50,肇事者(A)從我(B)右前方突然呈現幾乎45角的向快車道直線過去,(A)已經灣過來才打方向燈,讓我撞上他。 差點後方汽車也要追撞上來,後方汽車駕駛媽媽好心的拿紙條寫下他電話說他當目擊者。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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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0報警處裡,我多處挫傷擦傷,我老婆也多處挫傷擦傷,只是他手抬不起來,我還可以正常行動
12:09近鄰警察來處理,居然只是來維持交通?!  緊接叫119 .. 過一下子救護車把我老婆接去醫院,我還可以   我留下來處理
12:38近鄰警察叫交通大隊前來處理,我很想罵髒話..我不是沒有受傷,我就在這等你交通大隊等了30分來處理。

這過程十分腦殘,沒有先進行酒測,而是先問過程,填寫資料等等,最後才進行酒測,讓人離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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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方說詞:我在汽車道,我要過雙黃線去對向車道牽車,所以我在汽車道被(B)撞機車尾部。

我的機車殼破壞處:前協板的右側破裂,車向右邊倒下、向左前方滑行。 (如果我駕駛在機車道,你在汽車道,那我車殼破裂位置會在前協板右前方?!)

我(B)機車倒下後保留現場,我在機車位置在機車道與汽車道中間線旁(靠汽車道),我不是被你(A)硬擠到滑倒,滑向汽車道,難道我是在汽車道撞到你之後,被你(A)的氣功反彈回汽車道與機車道中間?!

對方(A)機車肇事後移動到路旁(並未保留現場)。

個人感想:保險公司說要釐清案情,說要使用責任制保險,百分比互相賠償。
(os責任制? 責你X,我有錯嗎? 我這叫做未與前方保持距離? 他在我正前方嗎? 你分明想到兩方都提升保金(A與B同是明台保險))

所以如果對方不全額賠償,我將會訴訟不談和解,肇事處理就是一個心情的問題,你犯錯你全額賠償,我沒跟你要求甚麼,
我的車都改裝品,我不要求原價,我只要你賠原廠材料,車殼擦傷沒有破裂沒有要求換新,這樣不滿足?!


我本來要說車禍就是衰,我老婆沒大礙就好,你保險處理處理就好,我們就和解。  弄成這樣我都懶了。

幫我處理事故的交通隊員星期一幫我處裡..星期二  星期三放假,星期四晚上才回岡位...我的事件要隔兩天才能接著處理..

都不知道這有多折騰人。 (發牢騷一下...)


各位在這次車禍事故中的分析可以讓我聽聽嗎?  難道我真的也有錯嗎?!




行駛路徑.png (12.65 KB, 下載次數: 8)

路徑圖

關於車禍後的處裡十分失望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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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友回覆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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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星哥 2012-11-22 00:44 只看這個作者
跨雙黃線原本就不對了阿
而且也沒保留現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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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 我這麼覺得..他沒保留現場。  發表於 2012-11-22 12:12
3#
p08616108 2012-11-22 01:49 只看這個作者
對方要到對面牽車
並改變車道時
沒注意左後方直行車

這點就知道誰錯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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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還說他有看後照鏡,他居然不知道後照鏡有盲點。 謝解釋  發表於 2012-11-22 12:13
4#
junhaogo 2012-11-23 11:45 只看這個作者
話說~我去年被撞的時候..交通大隊也是過了很久才來
因為那個晚上同時有3場車禍= =
人力不足吧

另外如果好心的車主車上有行車記錄器
或是他作證依正常人的反應,B車是沒法子閃避A車突然由左側衝出來
基本上B車應該完全無肇責

還有..保險員只想著把CASE解決..他才不管你權益
那種37賠..82賠的..只是保險員一種談和解的手法
真的上法院是看雙方列舉出來的費用,依照肇責由法官判賠多少

不過人沒傷太重的傷,能不跑法院就儘量不要
不過如果對方很嗆,可以提過失傷害(不過你要確定你無肇責,不然只是互告而已)
去檢查官那..他也會協調你們和解
以上..小小心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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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心得分享參考  發表於 2012-11-23 13:49
論壇本是分享個人經驗
而不是拿來辯論的地方
每個人體驗的感受不同
不要試圖想要說服別人
就像我看不到世上有鬼
難道就能保證世上沒鬼
***不是你能言善道***
***是拎北懶得理你***
5#
阿趴Ben 2012-11-23 13:50 只看這個作者
警方說我可能也有小過失   他說:沒有與前方保持距離
但他不在我前方阿...  那樣由右方  突然切左  誰能保持距離煞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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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sixfoot 2012-11-25 17:22 只看這個作者
我也是遇到雙黃線迴轉..
只不過我遇到是汽車 Orz

雙黃線不能跨越對向車道..
對方應該要陪才是..

(但很多人都會說, 騎慢一點就沒事了@@!  希望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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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目擊證人也有來,他臉都變了:D  發表於 2012-11-25 18:09
7#
阿趴Ben 2012-11-25 18:25 只看這個作者
做完完整筆錄了,一切等保險公司怎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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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趴Ben 你好,

先解答你的問題,

1.在這次車禍事故中的分析可以讓我聽聽嗎?  難道我真的也有錯嗎?!
Ans: 原則上,同車道之兩輛機車,
-----a.兩車併駛,兩車均應保持安全間隔;兩車同為肇事主因;
-----b.兩車前後,後車應保持安全距離;後車為肇事主因;
-----c.兩車直行,一車變換車道時未讓直行車,直行車為肇事次因;
-----如果有好心媽媽願意做證下,
-----情況為c.

我方肇事因素30%以下。

請好心媽媽幫忙,
地檢署傳喚證人後,同時會給與至少500元之車馬費予證人。

依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  
--第13條--
----道路交通事故案件當事人或利害關係人,
----得於下列期間向警察機關申請閱覽或提供相關資料:
-----一、於事故現場得申請提供道路交通事故當事人登記聯單。
-----二、於事故七日後得申請閱覽或提供現場圖、現場照片。
-----三、於事故三十日後得申請提供道路交通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

交通事故依法所能求償項目如下:
a.非健保給付之相關藥品(需醫生證明確有必要)
b.工作損失(需醫生證明需休養時間)
----我方需準備
----1.薪轉證明 2.前一年度扣繳憑單或其他相關收入證明
c.醫療費用明細收據
d.往來醫院門診的交通費
e.其他財物損失(安全帽、衣、褲、眼鏡、鞋子...)(需備受損照片 及 購買收據)
f.預估後續醫療費用
g.看護費用(需經醫生證明確有必要)
i.精神賠償

上述內容計算後,
若雙方有和解之共識,
不須再進一步進行"刑事"及"民事"之訴訟;

Good day
好爸爸與帥兒子
harrison4569 發表於 2013-2-21 17:43 關於車禍後的處裡十分失望4584
阿趴Ben 你好,

先解答你的問題,

感謝回復  處理好了

對方很有父親誠意  賠償90%

呵呵 算運氣不好囉~"~
色彩的視覺藝術,不外乎只是簡單的 〝點〝線〝面  而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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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來不錯,
90%,超過預期;
嗯,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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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爸爸與帥兒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