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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鳳仁路”車牌號碼S3-5096肇事逃逸(白色轎車)

来源: ghost816438 2012-10-3 07:31 只看這個作者 |閱讀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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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章最後由 編輯部女孩 於 2016-3-11 10:39 編輯


各位大哥、大姐們!如果在路上有看到S3-5096這台車子的話(目擊者描述是“白色福特”轎車),請大家注意一下,有看到的話,可以留言給我!!因為這台車的車主,在9/29日晚上時撞到了一位婦人(婦人骨盆裂開)!這個沒良心的傢伙非但沒有停下車來關心,竟然還把車開走了.....重點駕駛還酒駕....這種行為真的是讓人無法原諒!!所以煩請大家幫忙多多注意一下喔!我們要讓這種人受到應該的懲罰......煩請北中南的朋友們隨時留意一下,雖然有如海底撈針,不過還是希望能將這種人能受到最嚴厲的處分.
(已報警,人已不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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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知道說您怎知道對方酒駕 蠻好奇的 他沒下車耶  發表於 2012-10-3 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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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leohsu8 2012-10-3 08:10 只看這個作者
本文章最後由 編輯部女孩 於 2016-3-11 10:39 編輯


幫推...也請廣大鄉民幫幫忙揪出兇手“高雄鳳仁路”車牌號碼S3-5096肇事逃逸(白色轎車)9799


本文章最後由 編輯部女孩 於 2016-3-11 10:40 編輯


回大大~~
"婦人"如有報警~您如果願做證人(需~錄口供.應~於幾天後.警方會通知您)~
其實~也就不用再找"當事人"了~(肇事逃逸.且~至人於死.傷>>>已成立)
這已歸屬於>>>刑法<<<
警察不得不移送法辦(事發5天內未和解.警察不依法移送<<<算瀆職)<<<(不能說的秘密)
到時~再~以"刑"逼"民"處理就好~~(當事者如找不到.由~車輛所有人負全責)<<<(視同當事人)<<<(當然.這裡是指~"車主"無法交代當時是由誰駕車而肇事的)


本文章最後由 編輯部女孩 於 2016-3-11 10:40 編輯


有車牌號碼是不會海底撈針的
抓到只是遲早問題